五月紫丁香 作品

第108章: 籤合同2

    “所以,現在有人反悔還來得及!”蕭凌玉解釋完後,表情很是認真嚴肅的說道,“一旦簽了合同,那些地的十幾年使用權就已經歸我所有。即使你們反悔,不想出租了,那也要按著十倍賠償來賠了。”

    “啊!”聽到蕭凌玉的解釋後,在場很多人都顯得很是吃驚。

    他們以為就像他們村子平常那樣,昨天這地我租給你,今天我自己要種,你直接還給我就是。

    可蕭凌玉所說的情況根本就不是這麼回事。

    像就是一旦簽訂了合同,那地只歸蕭凌玉所有,如果要回,就只能賠償。

    要回自己家的地,還要十倍賠償,真得覺得很不可思議。

    在這之前,他們好像沒有聽說過這樣的事啊。

    一時之間,很多人在猶豫和躊躇。

    這樣一來,他們似乎很吃虧的樣子啊。

    不過,相反過來,如果蕭凌玉反悔的話,他們也同樣可以獲得十倍賠償。

    現場顯得很是安靜!

    這時,村長說話了。

    他說道,“凌玉啊,如果雙方有一方違約,卻不按約定賠償的話,那會怎麼樣?”

    村長的疑問,其實也是在場所有人的疑問。

    畢竟,在場幾乎所有人都是文盲,更是法律文盲,不懂這些,很正常。

    他們自己認為,就算租出去的地,那也還是自己的,他們想要何時要回來,就何時要回來,根本就不需要有任何賠償的。

    蕭凌玉解釋道,“那就交給警署法院來處理!”

    “啊!”

    現場“啊”聲驚起,“這幹警署何事啊?”

    有人問道。

    “因為這是違法之事啊!”蕭凌玉解釋道,“凡是簽了這合同,就有一定的法律約束。所以,各位叔叔伯伯大娘大嬸,可要再考慮一下!”

    聽著蕭凌玉這麼一說,這地租出去,就很難要回來,即使要回來,也是鉅額賠償,不賠償,還涉及違法,要抓去警署,很多人心裡頓時有一種“砰砰”跳惶恐害怕的感覺。

    對於他們農村人來說,只要本本分分的,根本就不會去想到那些警署。

    現場頓時有些安靜不已。

    “我租!”還是蕭成邦家帶的頭,“還是那句話,凌玉丫頭的人品,我是信得過的。再加上那塊沙地,不說一年兩年,就是十年二十年,我們也種不了什麼好東西,還不如租給凌玉丫頭,說不定就能夠好好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