娜可露露 作品

我願意

    婚禮前夕,祝以臨一宿沒睡好,做了無數個夢。

    他想起他第一次見到陸嘉川那天,陸嘉川坐在班級最後一排,穿著校服短袖,長褲,舊球鞋,他走過課桌和課桌之間的空隙,衣服不小心刮到了陸嘉川擺在桌角的課本,“啪”,英語書掉了,祝以臨彎腰撿起來,把它擺回原來的位置,說了聲“不好意思”。

    陸嘉川一聲沒吭,只抬頭看了他一眼。

    這是高二分班後,他們第一次見面。

    當時祝以臨十七歲,陸嘉川十六。

    祝以臨還沒考慮過以後要從事什麼職業,陸嘉川也不知道自己的爸爸是誰,同樣,他們也從未想過愛情是什麼東西,預料不到自己將來會愛對方到想與他同生共死。

    而時光匆匆,今天是他們的婚禮。

    祝以臨一早起來就有點恍惚,陸嘉川親手幫他穿禮服,和往常一樣,系領帶的時候會習慣性地吻他,但有外人——化妝師、攝影師和助理一干人等都在場,不好親密過頭,輕輕親一下就結束了。

    陸嘉川突然說:“哥哥,我聽說傳統婚禮規矩很多,新郎和新娘在典禮開始之前不能見面,你知道嗎?”

    “是嗎?為什麼?”祝以臨不懂。

    “唔,有一個說法是因為古代大多是包辦婚姻,父母和媒人怕他們提早見面發現對方長得醜,會悔婚。所以要在新婚之夜,新郎揭開新娘的紅蓋頭的那一刻,才知道對方長什麼樣子。”陸嘉川笑了一聲,“蓋頭一掀,不論是醜八怪還是美嬌娘,可都不能反悔了。”

    他幫祝以臨整理好衣襟,又說:“等會兒我們交換完戒指,你也不能反悔了哦,哥哥。”

    祝以臨也笑:“如果能反悔,我早就反悔了。”

    “嗯?你說什麼?”陸嘉川故意皺起眉,擺了個生氣的鬼臉,怒視祝以臨。

    祝以臨戳了戳他的臉:“別鬧了,一會兒客人都來了。”

    陸嘉川只好收斂起來,和他一起走出房間,出門迎客。

    七月是個好時節,今天的天氣極好,蔚藍的天,大朵大朵的白雲,近處湖畔偶爾吹過的風,和風中帶起的潮溼草木香氣,組成了一個近乎夢幻的明媚夏日。

    別墅的大門正敞著,幾名保安把守在門外。

    進門後,有一條寬闊的石板路直通花園,道路兩旁佈滿了綵帶和氣球,嘉賓的腳步伴著輕快的音樂,目之所及,一片喜氣洋洋。

    今天的禮臺設在了花園的草坪上,臺下擺了兩排整整齊齊的白色桌椅,桌椅中間是一條紅毯,紅毯的起點是一片鮮花,盡頭是宣誓禮臺。

    禮臺的佈置很漂亮,但並不怎麼講究。

    這裡的“講究”指符合習俗,按規矩辦事,祝以臨和陸嘉川一點也不規矩,他們中不中,洋不洋,什麼忌諱都不講,自己怎麼開心就怎麼辦,甚至沒請伴郎,也沒找證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