孑與2 作品

第七十六章將計就計

    雲昭要把藍田縣令這個官職徹底的辦成最真實的縣令,而不是憑藉洪承疇一句話。

    對於程序問題,沒人比雲昭更加知曉其中的重要性了。

    如果程序走完,即便是洪承疇這樣位高權重的人,也不能隨意的斬殺一位正堂縣令。

    即便是洪承疇想殺,也必須申報大理寺,督察院,刑部,三司會審之後,再由皇帝御筆硃批,由刑部執行。

    自從錦衣衛沒了之後,這就是大明朝對官員的審查過程。

    上一位縣令比較倒黴,因為大太監黃傳亮被百姓毆死,且把屍體掛在丹鳳門上曝屍,這是對皇權的極大不敬,天使手持天子劍來到陝西,不殺幾個官員是不行的,那個無權無勢且又無能的藍田縣令就成了眾多替罪羊中的一個。

    這是很極端的狀況,一般不會發生。

    所以,雲昭來到西安拜見的第一位官員不是別人,正是西安府知府張道理!

    這位才是自己的正牌上司,不可不見。

    見這位主官除過費錢之外沒有別的毛病,花了一百兩銀子補上了發往吏部清吏司的公文,還陪著這位上官聽了一段崑山腔,一個白衣女旦咿咿呀呀的唱了良久,這位上官還和藹的問雲昭喜不喜歡,如果喜歡,可以請去家裡欣賞幾日。

    雲昭謝過知府厚愛,臨走時,無意中將一枚唐代玉如意丟在知府客廳。

    知府官家追上來詢問,雲昭當著眾人的面矢口否認自己帶著這東西。

    管家也就笑著問了幾句,見眾人都聽見了,也就不再追問,恭敬地將雲昭這個新任藍田知縣送出了家門。

    告別了知府,雲昭又走了一遭同知,通判府邸,見這兩位就比較容易了,由於有外祖父的關係在裡面,交談的也非常愉快,尤其是兩枚古玉佩送出之後,同知,通判兩位上官,喝了一點酒之後就兩位上官就大肆的訴苦,比如家中已經快要斷糧這樣的小事。

    雲昭承諾,每年會給兩位上官賣一百擔平價糧食,很快就獲得了兩位的友誼,其中同知這位上官,還在酒宴中賦詩一首,誇讚雲昭這個罕見的八歲知縣。

    詩云:誰家八歲郎,敢接藍田防。仰首揮刀劍,飛剽撼豺狼。運籌如狡兔,厲馬顧城牆,喟嘆雲兒慧,不是自家郎!

    聽完詩,雲昭的嘴巴張的如同河馬一般,在賓主兩相歡中灑淚而別。

    入夜時分,疲憊的雲昭這才敲開了安撫使洪承疇的府邸!

    兩人坐在客廳裡面面相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