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元寶 作品

第558章 遺傳的腦補基因

    “可不是嘛!按律,這種人就該至少流三百里!可惜老天不開眼,沒能叫他們被抓著,指不定還拿了賣兒子得的錢財花天酒地呢!您說,這一來二去的,拿孩子換孩子,二百兩豈不是白賺?尋常人家,一輩子也掙不到這麼多錢呢!”

    小蓮講故事講上頭了,儼然代入情境,成了故事中的人,神色頗為憤憤。

    李絮皺眉想了會,才明白過來。

    那對夫婦大抵是沒見過那麼多錢的普通人,乍然得了橫財,心裡發慌,又看出女人家底豐厚,買男嬰的事另有乾坤,怕自己被捲入到大家族的內鬥中,所以想要儘早脫身,怕過後人家殺人滅口,對自己不利。

    一般人的做法是帶著錢走得遠遠的,讓人找不著就好了。可故事裡那對夫婦更狠,走時還把人家親閨女弄走了,這是打量著要挾閨女以令養母,逼對方善待自己的親兒子?

    不過,這麼幹的話不怕對方惱羞成怒,轉頭去另買個男嬰,再把他們那病秧子兒子殺掉嗎?

    布商家的遺孀既然能拿出二百兩買個病弱的男嬰,想必也不差再掏幾百兩買個健康的。

    她提出異議,小蓮解釋:“哦,是這樣,那男孩已經抱出去給人看過了,還按了手印腳印,不好再換。而且,雖然大夫說那孩子體弱,可能活不過五歲,但那只是對普通人家而言。布商家不差錢,每天拿人參湯當水喝都可以,自然養得活,也就沒必要折騰。”

    李絮搖搖頭,還是覺得這對夫婦的做法匪夷所思。

    哪怕篤定對方不好換人,弄不死,可,打心眼裡愛護和麵子情還是有很大區別的,他們就不怕親兒子在布商家受磋磨?後孃還有個親爹看著呢,他們兒子可是孤立無援,只有個求子守家業、又痛失親女的寡母。

    小蓮道:“可能是想著,萬一布商家要滅口,他們就拿布商的女兒當人質威脅?或是看布商家孤兒寡母的好欺負,打算養大那閨女再送回去,多敲詐千八百兩?”

    李絮嘆口氣,為故事中的兩個孩子感慨。

    窮人家的男嬰倒是好命,到了養母家中必然能過上好日子,還能治好胎裡帶出來的病。女嬰就慘了,本來可以錦衣玉食,結果被人拐走。以

    那對夫婦的所作所為來看,只怕他們對女嬰也不會好到哪去。

    果然,小蓮撇撇嘴說道:“那兩人心黑得很,帶了孩子去外地,也不怎麼管,就顧著享樂,拿那二百兩銀當本錢做生意。要不是有個好心鄰居大娘給吃喝穿用,那孩子怕是活不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