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元寶 作品

第512章 江南水深

    為了刺激員工工作積極性,李絮不僅設計了合理的升職加薪獎勵制度,連跟寧子成的對賭約定也沒瞞著他們。

    其中,最關鍵的年終獎還搞了一套計算方式出來,完全按照當年各人業績和其他貢獻來計算,不至於每個人拿到手稀裡糊塗的,覺得自己虧了。

    也就是說,如果他們不積極給她賺錢,影響了整體收益,不僅他們的個人業績獎金會大幅縮水、甚至分文不得。同時,李絮拿到的總分成也會跟著縮水!

    錢少了,李絮心情肯定也美妙不到哪兒去,給他們發的年終獎肯定又要大打折扣!

    反之亦然。

    此外,李絮這個當過社畜的東家很有同理心。人家是東家吃肉、管事喝湯、夥計只配啃骨頭,可她從來不吝嗇給管事們分肉,夥計、工人們也能喝點湯,不至於只能幹啃沒肉的骨頭。

    總之,給東家打工比給其他黑心老爺們做事舒坦多啦,這怎麼能讓他們幹活不賣力、不一心為李絮的利益著想呢?

    完全是共贏嘛!

    什麼?你說可以脫離出去自立門戶?

    且不說一個個都跟李絮簽了至少三年的“賣身契”,提前走人毀約要賠錢,就算能單幹,半年來愈發壯大的和平鏢局還在旁邊虎視眈眈呢,誰也不想得罪他們呀。再說,自己單幹還沒法保證穩贏不輸呢,跟著東家就不一樣了,基本上毫無風險。

    於是,老王開了個頭,其他人紛紛附和。

    “雖說是算的那啥單店利潤,只橫向比較,可江南自來繁華,又有著東港這個大港口。要是把那塊膏腴之地讓出,那些個人脈啊資源什麼的都落到他們手裡,還怕他們生意做不大?萬一他們故意把賬目做得虛高,故意訛詐東家您……”

    這就是合夥生意的弊端所在了,兩個合夥人兩套班子,彼此間的信任度低得可憐。

    李絮擺擺手:“那倒不至於。我之前算過的,弄虛作假只有故意寫低了有好處,寫高了無非就是讓咱們丟臉罷了,那點分成還不夠他做假賬的成本呢。”

    更何況,他們的合夥生意本就不是終身制,當初籤的是五年期限。五年過後有兩條路,一是繼續按照這種模式合作,各自劃分地盤,就跟代理商分區似的,誰也不干涉誰;二是拆夥分家,各自按照分號數量認領,超過半數的須得補足本金,而後天高任鳥飛,隨便你怎麼發展,到彼此地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