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元寶 作品

第511章 京城來人

    來自京城的回信送到時,冬月已經進入尾聲。

    李絮正在用尺子丈量辣椒苗的高度、數分叉和葉片數量,在小本本上做記錄,婢女就來稟報有人求見。

    “恩?京城分號的人親自來了?”

    她慢了半拍才反應過來,這怕不是特地來“催債”的!

    寧子成跟她的合作業務只包括點心、玩具、茶葉這三大塊。協議規定,除了兩人合作前已經開設的宿州總號,其他地方,只要是頂著這三家鋪子名頭的新分號,都必須兩個合夥人一致通過。

    因異地匯款太麻煩,兩人索性約定,各自分頭行事,一南一北。一個佔著海貿大港的地利,另一個則在天子腳下,以黃河為界。北邊的分號歸寧子成管,南邊的歸李絮管。每季度各自派出人手碰面,彙總賬目。

    合作方式依舊是五五開分成,不過,為了保證雙方各自的積極性,避免其中一方消極怠工,協議裡還有一條細則,要求兩邊分號平均利潤不得相差過大。如果超過上限,拖後腿一方就要按比例降低己方本季度的分成,如變成六.四、七三分這樣。

    打個比方,假設這季度北邊一共四家鋪子,總盈利四千兩;而南邊五間鋪子,總盈利一萬兩。如果依舊按五五分,那南邊就虧大了,下個季度做起生意來肯定沒那麼積極!

    或是以更積極的面貌投入到做假賬這一事業中來,那可不是什麼好兆頭!

    平時,李絮、寧子成這兩位主管人可以在各自地盤內自由支配基本盤的那一半利益。不過,若是拖後腿細則啟動,過後他們必須得把多拿的那部分吐出來。

    有點對賭協議的意味。

    年底自然是要盤賬的,等到明年六月份,還得重新算一次全盤大賬。因為,那是契約中兩人敲定的李絮“還債”最後期限,而今年年底也得還上一部分,至少三成!

    當時要搞茶葉生意,買茶山的錢都是寧子成出的,因此,寧家的幾個老夥計對她還頗有微詞,擔心這大筆銀子讓年輕不懂事的少爺揮霍到了外頭的女人身上。但,夏茶一季的收益剛到手,再看到玩具鋪子海貿的分成金額,他們立馬沒了意見。

    秋茶季期間,他們更是激動得輾轉反側。萬伯直接住茶山上不肯下來,一把年紀了還要全程盯著茶工們半夜趕工。

    李絮欠著寧子成上萬兩銀子,卻完全沒有負債人的自覺,還在大手筆買地皮蓋新宅子,時不時增開新鋪子、新作坊,也是因為賬面上屬於她的那一半收益數字太過可觀,由此完全可以推知京城和其他分號的收益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