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馨小花 作品

第44章 要蒙烈過來贖人

    警局。

    寧可被問了話,她對那夜造成皇后大道上一番亂象的行為供認不諱,同時願意承擔所有責任。

    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

    承擔也只是承擔那些被撞車子的修理費。

    125萬。

    不是人家虛報賬目,實在是那些連環撞的車中還有兩輛豪車。

    蕭飛白說:其實還有幾輛車,不過它們的車主是真豪,不需要賠償,直接就把車丟到了垃圾站。

    蕭飛白還說:賠了這125萬就沒事。

    蕭飛白最後說:不賠,按規定先在局子裡關幾天再說。

    寧可不想被關在局子裡,但她也沒錢。她左右權衡,最後在家屬那一欄,鄭重的寫下蒙烈的名字。

    寫媽媽的名字只會嚇壞媽媽,再說媽媽從哪拿錢贖她?

    蒙烈就不一樣了,欠總是欠了的,多欠少欠都是欠。

    蕭飛白看到‘蒙烈’的名字,腦門跳了跳,他就知道這個小妞和蒙烈的關係肯定不簡單。於是蕭飛白又給宮一打電話,語氣說得非常委婉,意思是要蒙烈過來贖人。

    越野車中,宮一掛了電話後,說:“頭兒,寧小姐什麼都招了也認了,蕭飛白說寧小姐在家屬欄中寫的你的名字。”

    後座的羽丫頭聞言,不地道的笑看向車窗外,寧可在家屬一欄如何填寫和頭兒的關係?是夫妻?還是別的神馬的?難以想像他們頭兒以家屬名義去局子贖人是個什麼畫面。

    蒙烈輕掀著眼皮看著宮一,說:“告訴蕭飛白,我還有事,等忙完了再去。”

    夜。

    十二點。

    蒙烈回到御龍灣。

    這個公寓遠離皇城區,但算得上他真正意義上的家。這裡從來只有他一個,偶爾,宮一、二商等人來玩玩卻從不在這裡過夜。

    現在這個家中多了一個人。

    蒙烈靜靜的坐在沙發中,想著寧可現在在警局如何了。

    警局他必去不可,更何況他非常好奇寧可在家屬那一欄給他定的家屬身份是什麼。

    好奇歸好奇,但他還是不想讓她好過,得讓她在警局再多呆些時間再說。

    說起來,他和她的恩怨並不是從海上明珠大酒店開始,而是很久以前,久到他被迫退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