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發光的金仔 作品

第29章 和平分手

    俱樂部已經搞定了,真正的大頭也要上場了。

    某管的要求是:出於國家對其的栽培,為了回饋祖國,每年要從他的nba簽約合同裡面抽出3%來上交給國家,一直持續到職業生涯結束。

    同樣的,這份條款裡面抽取的3%,也不包括場外的收入。

    不過某管還有額外的硬性要求:每逢國際大賽,王澤林必須回來為國效力,洲際比賽可視情況而定,世界級大賽逢召必回。

    這兩份條款雖然看著過分,其實也確實有那麼億點點過分。

    畢竟某管的這種行為就屬於純粹的白嫖。

    不對,應該比白嫖還過分,他這種是屬於嫖完了不付錢,還轉過身來搶錢的行為。

    不過還是那句話,比起大致和大姚,王澤林覺得自己已經足夠幸運了。

    前人栽樹,後人乘涼!

    說的便是如此。

    某管之所以願意那麼“輕易”地放過自己,除了在姚明的身上得到了教訓之外,還得要多虧姚明和其背後的人對某管施壓了。

    當然了,王澤林也不是什麼都不付出。

    姚明曾要他許下承諾,如果自己未來真的在nba站穩腳跟並打出成績的話,等到了一些關鍵的時期,他必須保證會站在姚明這邊。

    這就是所謂的拉幫結派嗎……我喜歡!

    顯然,姚明之所以願意出手,可不完全是出自什麼兄友弟恭,也有著一部分賭的成分。

    他在賭王澤林的未來!

    賭贏了自然皆大歡喜,賭輸了,那也對姚明未來的政治生涯沒有多大影響。

    看來,某星的話並不是沒有道理:“有錢人只幫有錢人!”

    同理,有資源的人也只幫有資源的人。

    畢竟你一個蘋果我一個蘋果,咱們互換的話,還是一個不變。

    但要是你一個種子我一個。。。咳咳咳,咱們還是轉回比較嚴肅的話題上面。

    在解決掉了國內的隱患之後,不事一身輕的王澤林,終於踏上了國家隊報道的路程。

    不知不覺間已經到了3月18號,作為男籃國家隊報到的第1批人員,王澤林要準備飛往京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