崛起的石頭 作品

關於“通商協議”

    這裡的協議和後世的條約完全不是一回事,書中內容寫的很清楚,濠鏡(即澳門在明代的稱呼)當地官府有權處理西班牙人,且簽訂以大明作為主導國。

    也就是說,這只是單純的將一塊區域劃分出來交給西班牙人暫住五年,每年十萬兩白銀,和租房子是一樣的。

    而且這時候腓力四世看重的也不是這個,他主要在乎的是和大明通商後的利潤,而主角也主要是看中了西班牙人先進的火器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