崛起的石頭 作品

第六百一十四章:蘇州二十兩

      對於這十四家晉商及其遺屬的處理,在天啟五年八月以前,東廠已經做出了相應的安排,並且經過朱由校的批准以後,下發實行。

      其一,這十四家子弟中,如有在朝為官的,由東廠褫奪其官職,如有在地方或外地經商的,剝奪其世代經商、從政之權。

      其二,查抄這十四家在全國各地任何形式的資產,包括莊田、商鋪、田宅在內,盡歸為國有。

      其三,全部十四家子弟都要發配到南京孝陵衛太祖皇帝守陵,由孝陵衛禁軍看管,永世不得出孝陵一步。

      查抄行動很快進行到下一步,按本朝的習慣,所抄沒的家財,應該是十四家晉商的全部家財。

      這其中,也包括這些年之內被家屬花費、轉移的物資錢財,無論去往何處,必須由東廠全部追補,即所謂“追贓”。

      而即便是東廠,這次應該追補的數量龐大,又無法有確切的根據,所以只能根據“情理”的估計。

      十四家晉商子弟眾多,生前毫無儉約的名聲,而每逢年節,又要向朝廷各級官員賄賂大批銀兩,負責追贓的東廠檔頭決不敢把這個數字估計過低。

      當然是估的越高,上頭越能高興。

      很快,與十四家中亢家常有往來的原南京戶部尚書劉養榮在原籍江陵被東廠扣押。

      東廠查到該名戶部尚書在南京改制前,曾收受亢家賄因四次,因此找上家門,要求其“輸贓”。

      劉養榮看著闖門而入的東廠番子,也是目瞪口呆。

      他實在沒有想到,時隔多年,就算在南京改制時自己就已經不在朝為官,今年更是七老八十,東廠卻還是能追查到自己的頭上。

      東廠檔頭站在李府大堂,起先還是給留了一些面子,看著手中的本子,正色說道:

      “劉養榮,你曾在萬曆二十七年至萬曆三十六年為南京戶部尚書,收受山西亢氏賄銀四次,這你否認吧?”

      望著劉養榮,見他沒什麼動靜,檔頭繼續說道:“亢氏得銀不法,世人皆知!如今朝廷查抄亢氏全部資產,由東廠奉旨追贓!”

      “奉勸你一句,從速將賄銀盡數交出,以免多事!”

      “什、什麼,二百多萬兩…?”劉養榮大驚失色,跪在地上,聲色俱泣:

      “我實在是沒有這麼些銀兩,那些賄銀,都已經被我花得乾乾淨淨,何況過這麼多年了,哪能記得多少實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