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碩莫薯 作品

第九百一十章 宣

    賓使權這種特權,說是彰顯國朝氣度,其實並不是如此,分國力。

    那時候還沒有斐國和天楚,就一個北涼戎加上一些極為偏遠的小國,剩下的就是一些番蠻部落了。

    最開始的時候,關於賓使權,前朝只賜予了北涼戎。

    昌朝最初的時候也是自己掐架,掐了幾十年才把國家建立起來,那時候光顧著內部安定了,不是太想對外征戰,而遊牧民族涼戎也正好騎著馬跑中州這邊混來了。

    雙方小規模的幹了幾次,昌朝覺得不太合適,因為涼戎忒窮,後來雙方就建交了,這才有了賓使權一說,早期的昌朝皇帝們允許異族擁有夏朝“戶口本”,還有很多特權。

    後來其他國家一看有這特權就紛紛索要,鴻臚寺就開始往外賣這種賓使權,到了後期幾乎是個國家都有這種賓使權。

    可實際上,這種特權搞的百姓怨聲載道。

    就比如夏京老百姓誰家的保時捷丟了,京兆府十天半個月都找不到,可要是擁有賓使權的外國友人的自行車丟了的話,最多倆時辰,京兆府就是給全京城翻個遍也能找到,找不到,就給你加班加點重新攢一臺,十成新的。

    有了賓使權,打人,鴻臚寺不聞不問。

    買地,工部得出人出料給你修葺房子,錢都不收。

    僱傭僕從什麼的,動輒打罵,出了人命官府也不管。

    一天天的,滿京城都是一群奇裝異服的外國人招搖過市。

    可沒辦法啊,禮儀之邦,朝廷也是“無可奈何”,咱自己百姓遭點罪就遭點罪吧,給客人伺候好了就行,反正百姓上千萬,客人才幾百個,再說了,遭罪也遭不到自己頭上。

    最逗的是,昌朝和好多國家都幹起來了,這些國家的使者還是拿著賓使權,依舊在京內大搖大擺的嘚瑟,昌朝如果打贏了就驅趕,打不贏就去找這些人說好話。

    最誇張的時候,滿朝的王公貴族見到了這些擁有賓使權的異族都不敢輕易得罪,一旦得罪了,鴻臚寺的官員們,士林中的文人們,都會開噴,說有辱國體,說咱不是禮儀之邦。

    直到昌朝末期瘋狗殤帝上位了,這種情況才徹底根絕。

    賓使權?

    啥叫賓使權,不好使,全砍死吧,就當朕圖個樂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