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鳥童子 作品

第94章 第 94 章

沈鴻將林飄送到書院門口, 站在山道旁看著林飄順著山道離去的背影,待他的身影完全消失才轉身離去。




 林飄一路溜達下山,到了家裡就聽見二嬸子正在和秋叔擺菜嘮嗑, 說什麼可滲人了, 真不是東西之類的話,回頭看見他推門進來。




 “飄兒回來了!我就算著這個點你差不多要回來了, 想著把菜擺上估計就差不多了, 這不還沒擺好人就來了。”




 秋叔也招呼著:“快來喝口水,你這兩手空空的, 回來的路上都沒水喝吧?你臉蛋子都紅撲撲的了。”




 林飄用袖子擦了擦額角,出了一層薄汗, 雖然沒有凝結成汗珠,但每個毛孔都熱氣騰騰的,走上前接過秋叔倒好的水杯,咕咚咕咚喝了一杯下去:“真是累死了,還能有什麼比這鍛鍊身體, 我上山才知道,原來人家是有山路可以坐馬車的。”




 二嬸子聽了逗趣道:“咱們成土包子了, 都是第一次聽說這事。”




 林飄:“可不是, 我剛一聽說也心想還有這回事呢?不過後來聽他們說, 學生一般也得走山道, 只有先生們和家眷能坐馬車,除了老弱病殘, 其餘的該走還是得走。”




 二嬸子和秋叔聽了連連點頭:“沈鴻和二狗在山上還好嗎?”




 “他倆好著呢,有吃有穿的, 書院修得寬敞, 也不憋悶, 能有什麼不好的,近來帶了許多吃的上去,他們平日一日三餐也沒落下,零嘴也管夠,看著兩人都長高了不少結實了不少。”




 “那這就好,孩子只要能吃能睡能長個頭,其餘的也就沒什麼問題了。”




 “對了,嬸子秋叔,你們剛才是在說什麼不是東西,是在傳哪家的事啊?”




 一提起這個二嬸子就來精神:“這還能是哪家!王秀才家啊,你忘了先前他家那大兒子的事情還不清不楚嗎,縣丞派了六七個人去查呢,都跑王秀才老家去了,一路追著過去的,聽說那邊那大兒子前腳才下葬,他們這邊後腳就到了,把人給掘了出來,你說這滲不滲人,還是那個當頭的捕快有良心,說人死都死了,又挖出來了,要是再送到縣府裡來,天熱了恐怕不行了,就讓他們老家的人來指證,確鑿了是他大兒子,把他們的說詞也記了下來,然後又把人埋了下去,然後把王家老宅那些知情的人全都拘回來了,說是死人也不能說話了,不如帶活人回來,人死為大,叫人家入土為安算了。”




 二嬸子說起這個事情來,語氣十分讚賞,當時在縣衙看熱鬧的百姓,也都是對這個捕快的安排十分滿意,覺得他通事理,懂人情,事情辦得還利落。




 林飄:“……”




 不驗屍全憑口供,那這場面就熱鬧了,就看王秀才和孫明聰狗咬狗誰比誰能咬了。




 “那今天有說到底是誰殺的嗎?”




 “反正那孫明聰說人是王秀才殺的,說他想要讓他頂替王聰的位置,就想把王聰吊死,假裝是氣自殺了,然後偷偷運回老家去,以後他就頂了王聰的戶籍身份,對外不聲張,等到悄悄考出來了就躲到外地去,在外做官再也不回來了,也沒人能拿他有辦法,但是王秀才在堂上聽了這些話,非說不是,氣得渾身發抖啊,瞧著又不像裝的。”




 林飄搖了搖頭:“不管到底是誰做的,這個時候孫明聰把人抖出來,就是臨死前想拉個墊背的,他一開始就不該救濟孫明聰,這種人沾都不能沾上,一沾上就是引狼入室,能有什麼好下場。”




 二嬸子和秋叔連連點頭:“就是,跟著好人混才能成好人,跟著孬人混,那隻能越混越孬。”




 說著話二柱和娟兒小月已經回來了,三人在巷子裡碰上頭,一起結伴進的門,二柱一進門就叫到:“小嫂子,我林師父說,給你琢磨了個新暗器,他先用用看看好不好,過兩天給你送過來。”




 “聽見了聽見了,兩隻耳朵都聽見了。”林飄覺得二柱越來越像廣播站喇叭了。




 二柱樂呵呵進屋去放書包,然後是大忙人大壯歸家,他揹著重重的書包,一邊手裡拿著一支用棉布包著的炭筆,另一邊手裡拿著厚厚的賬本簿子,自從二狗去了鹿洞書院,他必須單打獨鬥之後,這激發出了他十二分的鬥志,和自己一個人也要做好的決心,開始每天揹著一大堆東西早出晚歸。




 秋叔心疼他的腿,但大壯每次都表示自己能走很遠,一點都不累,林飄也覺得鍛鍊一下挺好的,畢竟用進廢退,強健但是有點跛腳,和虛弱的跛腳差距還是很大的。




 坐上飯桌,幾人認真的吃飯,到了尾聲的時候便開始一邊吃一邊交流今天聽見的各種八卦,其中最值得一聊的自然還是王秀才和孫明聰的事情,二柱最關心的就是到底判沒判,能判多少,說著還用求知的眼神看向林飄。




 林飄對當下的法律也並不瞭解:“以我對縣丞大人的一知半解,我覺得要麼不判,覺得情有可原就算了,要麼就判很重。”




 二柱點了點頭,沒太聽懂,但很有道理的樣子。




 古代的律法雖然有明確的條例可循,但各方面無論是空子,還是可操作空間都非常的大,比如民俗,民憤,按道理,這些點都可以成為量刑的標準,甚至能看各個地方官的個人喜好,道德偏重區域。




 二嬸子覺得很不可思議:“這還能情有可原?”




 “看說法,如果非要說子女是爹孃的精血所化,命本來就是父母給的,也不是不能說過去,二十四孝中養不起家糊不了口的一對,決定埋了自己的孩子,以省錢奉養自己的母親,現在還被讚歎流傳著呢。”




 二嬸子和秋叔聽得身上一寒,他們沒讀過書,只知道村裡的家長裡短,不知道這些文人的書上還記載著這麼駭人的故事。




 二嬸子直皺眉:“這還是人嗎?就一個小孩一張嘴,有手有腳的出去多找點活計做,怎麼就養不活了?養不活也就算了,養得活為了省錢給埋了?”




 秋叔聽了也直搖頭:“做活雖然辛苦,但只要願意做,沒有說多一張嘴就養不活,他一個健全的大男人,娶妻生子,可見年紀不小了,嘴上說著孝順老母,倒是一點不努力,埋自己的兒子倒是埋得乾脆。”




 大壯聽了也點頭:“小嫂子你說過,開源節流,節流只是一時之計,開源才是生存之道,他不想著怎麼多掙點錢,而是想著把孩子埋了,那要是之後再窮呢?他把妻子也埋了?等到吃不上飯了,把飯給老母吃,把自己也給餓死了?這算什麼孝心,說起來是相濡以沫,卻實在可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