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標瑰夏 作品

第214章 你這奶爸挺不錯的

    杜採歌回到家後,洗了個澡,搬運了一個小時。

    然後準備看會書就睡覺。

    不過在10點多的時候,顏穎臻打了個電話來。

    “什麼事?”

    顏穎臻語氣冷冷的:“采薇睡不著,想聽你講故事,唱兒歌。”

    杜採歌只覺得腦袋立刻要爆炸的感覺,“不是吧,她都上小學了,還要聽睡前故事,聽兒歌?”

    “我隨你呢,我現在有事,手機給她了,你自己和她說。”

    然後很快小采薇那甜甜的,脆得像藕尖的聲音就響起:“粑粑,我好想你。”

    “我也想你,寶貝。”和女兒說話,杜採歌絲毫不覺得肉麻。

    “粑粑,我睡不著,”采薇可憐兮兮地說,“你給我講個故事好不好?”

    杜採歌立刻說:“好啊,等爸爸想一想。”

    什麼上小學了就不該聽睡前故事、聽兒歌?不存在的。

    女兒在爸爸面前可以撒一輩子嬌。

    別說6歲了,就算她60了,自己90歲了,她也可以打電話來要求點播睡前故事。

    考慮了片刻,杜採歌說:“爸爸給你講一個長襪子皮皮的故事吧。”

    “誰?”

    “長襪子,”杜採歌放慢語速,“皮皮。就是一個叫皮皮的小女孩,她喜歡穿長筒襪。”

    小采薇驚喜地說:“麻麻也喜歡在家裡穿長筒襪!粑粑你快講!”

    你媽媽那不叫長筒襪吧,應該是絲襪……杜採歌很確定自己沒有絲足控,但還是挺好奇很想看看那美麗的顏穎臻穿黑絲是什麼樣子。

    應該很有御姐範吧。

    “好,這個故事很長的,爸爸給你講10分鐘啊,你就乖乖地睡覺,明天爸爸繼續給你講。”

    “好的粑粑,我很乖的,你快講!”

    “咳咳!”杜採歌清了清嗓子,迅速回憶著《長襪子皮皮》的內容。

    《長襪子皮皮》是瑞典女作家阿斯特麗德.林格倫的代表作,據說是1941年林格倫給自己患病的女兒講的故事,然後在1945年正式出版。

    這是瑞典最暢銷的兒童讀物,全世界銷量過億——u1s1,小孩子和女人的錢真是太好賺了。

    這個童話故事並不是杜採歌最喜歡的故事。對於男孩子來說,林格倫寫的《小飛人卡爾松》、《淘氣包艾米爾》顯然更合胃口。

    不過嘛,杜採歌以前填寫婚姻狀況尚處於“已婚”,還沒“離異”時,就想過,以後要給自己的女兒看這本書。

    因為《長襪子皮皮》真的是很適合讓小女孩讀的書。

    長襪子皮皮是個看起來真實其實又不真實的小姑娘。

    她滿頭紅髮、小辮子翹向兩邊、臉上佈滿雀斑、大嘴巴、牙齒整齊潔白。她腳上穿的長襪子,一隻是棕色的,另一隻是黑色的。

    她的裙子是自己設計和縫製的,她的鞋子居然比她的腳大一倍。她力大無比,能輕而易舉地把一匹馬、一頭牛舉過頭頂。

    長襪子皮皮不僅模樣奇特,日子也過得很奇怪。

    她獨自和一匹馬一隻猴子住在一棟大房子裡。她說她的媽媽是天使,總是在天上注視著她;她的爸爸是黑人國王,留給了她取之不盡的金幣。

    當然,沒人相信她的話。在大人們看來,她應該去上學,去“兒童之家”,可皮皮卻堅持一個人獨立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