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標瑰夏 作品

第72章 妹妹出賣哥哥是天經地義吧,難道不是麼?(又是差不多3000字)

    “嘻嘻,晨姐對我那麼好,小女子無以為報,只好讓哥哥你去以身相許了……”

    ……

    次日。

    天終於放晴了。

    杜採歌也恢復了日常。

    搬運鬼吹燈,查看《誅仙》的成績,聽歌,看電影。

    下午的時候,他和編輯鐘意聊了一陣。

    鐘意發了個“神秘兮兮”的表情,然後告訴他,根據小道消息,上面的大佬已經同意給他一份新的分成合同,俗稱“大神約”,很快就會有正式的通知下來。

    而根據版權運營部門的同事透露,想要拿到《誅仙》實體版權,影視版權和遊戲改編版權的人幾乎踏破了創世中文網的門檻。

    《誅仙》的成績在不斷上升,就算不是本年度均訂第一,估計也相去不遠,絕對是一本國民熱書。

    尤其是,只要有眼睛的人,就看得出《誅仙》的影改潛力。

    創世中文網是大華國排行第一的中文小說網站,熱度不遜於《誅仙》的書當然有,而且不少。

    但是適合改編成影視作品的,卻沒那麼多。

    聊了一陣,杜採歌把《鬼吹燈》的前10萬字打包發了過去,“我的新書。”

    “啊,你都沒和我商量,就準備開新書了啊!”鐘意的語氣顯得有些失落。

    杜採歌發去一個笑臉符號:“這不正和你商量麼。”

    “那我先拜讀大作。”

    半小時後,鐘意發來幾個驚歎號。“真不知你的腦袋怎麼長的!你這是開創了一個新的流派啊!而且寫得這麼棒!如果後面還能保持這樣的水準,我覺得吧,今年創世的年度第一,估計是你和自己打擂臺了。”

    “謬讚了,創世的大神這麼多,我能混口飯吃就行了,不敢奢望第一。”

    鐘意也沒和他較真。

    首先,讀者的口味是很難捉摸的。

    很多大神自以為捉摸透了,結果新書一出來,撲街。

    這本《鬼吹燈》確實很新穎,寫得也很好。但讀者是否買賬?這還是未知數。

    更讓她在意的是……

    “海明威,你這本新書貌似不是仙俠類型吧?”

    杜採歌這才意識到這個問題。

    在地球上,《鬼吹燈》貌似是作為靈異、懸疑類小說發佈的。

    “恩,不是仙俠。我覺得,應該算是靈異懸疑類吧,勉強也可以歸類到玄幻類。”

    “那怎麼辦?”鐘意發了個委屈的表情,“你準備換頻道麼?不想讓我做你的編輯啊?”

    杜採歌這才意識到,原來鐘意只負責一個類型的作品。他迅速敲字:“這也沒辦法啊。總不能把《鬼吹燈》發到仙俠頻道吧。相性不符。”

    “哎,隨你吧。反正你已經成名了,不管去哪個頻道都會得到編輯照顧的。我會把你的新書開頭髮給靈異頻道的主編,等我的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