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顏笑語 作品

第257章 兩個奇案

    可結果,就在當日,兩人連人帶車離奇失蹤,至今沒有任何下落。

    根據卷宗的記載,當時負責此事的民警,在這二十幾年來,為了尋找郭寶坤和王國慶二人,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走訪了大量群眾,但卻毫無結果。

    郭、王2人失蹤時都才20多歲,兩人的父母21年間為了此事,也是心力交瘁。

    他們承諾說,如果有人向警方提供了有價值的線索,幫助警方破了案,他們將予以重謝。

    而卷宗顯示,郭寶坤,男,漢族,71年5月出生,身高1.82米,膚白,牙黃,失蹤當日身穿一套藍色牛仔服,內穿灰色襯衣、棕色馬夾,腳穿棕色皮鞋。

    隨身帶有塑料廠的工資卡,本人身份證及現金1000元。

    王國慶,男,漢族,1973年11月24日出生,身高1.75米,體態較胖,失蹤當日穿黃襯衣,公安馬夾,外穿藍色牛仔服,下身穿藍色褲子,腳穿棕色皮鞋。

    郭、王兩人駕駛深灰色金屬漆普通型桑塔納轎車,該轎車是中央門鎖,自動玻璃,隨車帶有全車手續,牌照號為****25cm。

    發動機號,車架號也都有明確的記錄。

    卷宗之上還記載著,當地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郭、王兩人失蹤案時隔21年之久都沒有破案,他們感覺無顏面對失蹤者的父母及家人,他們將永不放棄尋找失蹤者。

    這位負責人說過:此案現面向社會徵集破案線索,如能提供失蹤人員、車輛下落,或提供線索破案的,局裡將獎勵人民幣5萬元。

    這個案子罪奇詭的地方在於人車一起失蹤,人失蹤了好理解,分屍、掩埋等都可以。

    但是,要連車子一起毫無痕跡,真是不可思議的。要知道排查很嚴密,要徹底讓車子沒有痕跡太難了。

    車子如何處理?

    不外乎集中方法。

    譬如開到外地、掩埋、火燒、切割、擠壓報廢、扔進湖裡等等……

    可是問題來了。

    當然,雖然沒那麼多攝像頭,但是一輛車要神不知鬼不覺的開出很遠,也幾乎是不可能的。

    所以到外地去這個選項可能性不算大,而且警察都仔細查過了,基本可以排除掉。

    那麼,剩下的處理方式,掩埋總得留下痕跡吧?那麼大一輛車,當時警方可是在有可能的掩埋地點進行過全方位搜查,結果卻仍然一無所獲。

    火燒?燒完了不得有個鐵架子存在?不得有相關的痕跡麼?

    切割,那玩意兒得有工具,得有聲音吧?

    而且走訪發現,可能是案發地附近的所有居民,都沒有類似痕跡的發現。

    湖裡?

    打撈過!

    擠壓報廢?

    有相關大型器具的地方,警察同樣排查過,可卻就是沒查出來。

    “唉!”

    吳國棟突然嘆息道:“也就是當年,條件實在太落後了,若是換了現在,我就不信查不出來,到處都是監控,很快就能確定具體位置。”

    “可是在當年,只能人為推算案發地,然後逐一排查,這無異於是大海撈針,太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