羋黍離 作品

第345章 艱難的乾祐二年

    大漢的乾祐二年,可以用先順後難來形容,開局一個春季,風平浪靜。四境安穩,風調雨順,劉承祐十分重視的春耕井然進行,朝局進一步邁入安定的局面。後宮先後有孕,天子又納新人,皇室開枝散葉。糧稅順利進京,諸侯上表臣服,《刑統》重編刊定......

    真的是開了個好頭,然而入夏之後,壞消息接踵而至。四月,河北大震,波及十數州;五月,蝗災欲來,覆大河南北。

    相較於地震,劉承祐以及朝廷,對蝗災更加重視,畢竟在夏收的關鍵時刻,若是大意,大漢的“苦民”們勞作之功化為虛有不說,又要鬧饑荒了,又要生亂了。涉及到糧食的問題,由不得大漢君臣不擔心。

    自大漢立國以來,便一直深受匱糧之苦。雖則,劉承祐降下嚴令,敦促天下道州府縣,御備蝗災。然以時下大漢官僚將吏的執行能力,根本避免不了出問題。

    並且,此次蝗災之嚴重,波及之廣,遠超劉承祐與大漢君臣預估。步入六月之後,河北、中原諸州,相繼奏蝗。滑、濮、澶、曹、兗、鄆、淄、青、齊、宿、懷、相、衛、博、陳等州,中原、河北精華之地,幾乎處處鬧蝗,官民苦之。

    更讓劉承祐措手不及的是,開封府治下十數縣,同樣沒能倖免,且十分嚴重。蝗蟲鋪天蓋地,廣聞其聲,甚至有蟲,飛過皇城汴宮。

    在這大災之下,劉承祐與漢廷諸公反應也算快了,及擬詔令,頒發天下,令各地官民捕蝗。甚至於,罷停河工,發東京禁軍,以做捕蝗事。

    在這種情況下,已經不是擔心夏糧減產的問題了,而是及時止損,能減少一顆麥的損失,也是好的。

    又設“捕蝗使”分赴各地,督令捕蝗抗災,同時從東京遣出御史、郎官,監察各地捕蝗情況,但有不積極作為,抑或治蝗不力者,悉數上報,由中書處置。

    有地方將吏,面對蝗禍,只求順應天意,告祭所在山林川澤之神,如此也即罷了,還嚴禁治下百姓滅蝗,以致境內耕作之人,損失慘重。對於這類將吏,毫無意外的,不只是罷官免職的處置,皆檻車而至東京,下獄判刑,從嚴處理。

    即便《大漢刑統》已然溫和了許多,廢除了諸多虐刑苛法,但漢法之森嚴,在此事方面,仍舊體現得淋漓盡致。悲中求喜的是,劉承祐發現,大漢中央對地方,已恢復了一些最基本的行政控制。當然,在滅蝗救糧一事上,中央與地方,有種共同的認識與訴求,畢竟,沒有人願意餓肚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