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9 領人

    警察:“姓名?”

    “蘇思唯。”

    “年齡,性別?”

    “女,26。”

    “今早上七點四十二,你因為什麼原因跟報案人打起來了?”

    蘇思唯:“她偷我的狗。”

    可能這個理由聽起來有點搞笑,但卻是事實無疑。

    警方把兩個人分在兩別在兩件審訊室裡面分別審問。

    得出來的卻是兩個完全不一樣的答案。

    沈思唯這邊給出的口供是,看見有人偷自己的狗,所以追上去為了救狗,所以才跟她打起來。

    榮意那邊卻,自己本是在公園裡閒逛,不知道為什麼,突然間就冒出了一個人對她又打又罵的,甚至還放狗咬自己。

    都鬧進警察局了,榮意當然不能承認自己的過錯,料想那公園裡面也不可能會有監控,於是就咬死不承認。

    兩人各執一詞,警方也為此趕到頭疼。

    要這問題吧,也不是多大,可就是現場一沒有監控二沒有證人,兩個當事人又各執一詞,分不清誰在謊。

    他們總不能指望從一條狗的嘴裡聽到真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