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義天涯 作品

第221章 你不是在維護她,而是公正

    “白松,別意氣用事。咱們需要的是,有法律效力的證據。”馬希道。他看著白松憋著一股氣,也明白白松所想,但是現在不是做無用功的時候。

    “馬哥,我並沒有意氣用事。我很負責地說,我國法律明確規定了,未成年人也可以作為證人,只是必須要做出與其年齡、智力狀況相符合的證言。這個孩子雖然七歲,但是他知道誰進了他家,也知道誰打了誰,他怎麼表述,我們就怎麼記下來。

    只是,他媽張靜雖然是當事人,但是也是他的法定監護人。對這個小孩進行詢問的時候,他母親要在身邊,我們全程錄像,讓她母親在他身後吧,不能給他做出什麼提示就好,這樣這份人證,即便到了檢察院,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有這個情況?”馮寶一臉好奇:“這還真新鮮了,行啊,白松,法律沒白學。那行,支持你。”

    白松看了眼馬哥跟寶哥,感激地點了點頭。

    ...

    一切都很順利,下午幾個報警,在眾人的穿插安排中都合理解決,這個案子目前的三個當事人和證人孩子的筆錄也都取的很詳細了。

    總的來說,跟白松想象的沒什麼區別。

    李娜是敲門進的屋子,並不是砸門進去的,畢竟張靜確實是欠李娜的錢,她也不可能不給開門。

    李娜自己不承認動手,也不承認張靜頭上的傷是她所為,把自己說的很慘,進去要錢,對方不給,反而拿刀砍她。

    張靜和楚文文的筆錄則比較統一,李娜進來和張靜鬧了一頓,然後李娜對張靜動了手。楚文文上前拉架,拉不開。楚文文害怕,拿過了刀,接過李娜依然不走,還往楚文文這邊靠,然後楚文文的刀刃碰到了李娜的頭。李娜頭受傷後,才被楚文文給趕了出去。

    這一點,張靜的兒子的筆錄也吻合。

    目前可以認定的是,張靜的傷,是李娜造成的,這個沒有問題。

    李娜的傷,是楚文文拿刀弄的,也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