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義天涯 作品

第199章 判決

    控辯雙方的水平都很高,而且白松明顯感覺到控方有些遭不住力氣,也就是說,張玫逐漸控制了場面。

    “好,雙方肅靜。”法官不想聽了,感覺雙方雖然沒有車軲轆話,但是也沒什麼新鮮詞,打斷了雙方:“當事人、辯護人和訴訟代理人可以提出無罪、有罪、罪重、罪輕的證據,可以申請新的證人到庭,調取新的物證,重新申請鑑定或者勘驗。”

    控方,也就是檢察院一方聽到這個,沒有再說話,這個案子截止到現在,公安這邊已經沒什麼其他想說的,王若伊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供認不諱,根據王若伊的供述,所有的犯罪工具等線索都是齊全的,沒什麼遺漏。

    其實,張玫對於這個案子的過程也不存在疑問。律師不是訴棍,張玫也不會做什麼無罪辯護,只是輕罪辯護而已。

    “我這裡有一份案件材料需要再次補充。”張玫拿出一份東西,由相關人員呈至法官,張玫道:“這份筆錄,是王千意的筆錄的複印件,王千意在筆錄中著重指出,由於王若伊的供述,他不得不坦白一些相關情況。王若伊在和我的交流以及自述書中曾經寫明,其父親王千意曾參與多次境外走私,對於這些情況,王千意供認不諱。

    所以我認為,王若依的相關檢舉,具有重大立功表現。”

    ...

    刑事案件與民事案件不同。民事案件除了法官之外,不計算第三人的情況下,只有原告和被告兩方。

    刑事案件,則是由原告、被告和當事人三方構成。也就是說,原告並不是被侵害的當事人,而是檢察院的公訴人。

    幾經辯論,白松發現,王若伊全程一句話也沒有說,而即便張玫水平再高,也只能針對王若伊的立功表現來說話,希望法官做輕罪判決。

    開庭開到一半,休庭。

    白松和趙欣橋並肩走出了法庭。

    “怎麼樣,你覺得會怎麼判?”趙欣橋主動問道,“現在你跟案子也沒關係,我又不是辯護律師,你總不需要回避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