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義天涯 作品

第九百六十六章 案件開始

    案件的事實其實很簡單。

    兩天前,給死者端洗漱用品的養女,給死者的牙杯裡的水兌了消毒水,死者含了一口,立刻吐掉了,接著問養女怎麼回事,養女說倒水倒錯了。

    這是冬天,自然沒有自來水這種東西,水都是在大缸裡,平日要用的放在缸旁邊的瓶子裡,養女辯稱倒錯了,死者也沒想別的,但是生氣的他把養女打了一頓。

    於是乎,這幾天死者嘴巴里沒味道,吃什麼都不香,找個婆姨親嘴都沒有味道,木木的,問了村子裡的蒙醫,蒙醫說過幾天就好了,所以死者也沒多在意,但是喝酒比平日裡多了些,因為酒精有刺激性,多少有點感覺。

    前天晚上,死者喝的酒被換成了農藥和酒的混合物,喝多了的死者根本不知道,全都喝了下去,然後毒性發作,死在了屋子裡。

    接著,養女進屋把混合毒藥的瓶子拿走,然後戴著手套,把農藥瓶子沾上了死者的口水和指紋,留在了原地,偽裝了自殺現場。

    11歲的女孩,殺人是不會收到刑事處罰的,只能進行收容教育,但是根據繼承法相關規定,殺死父母(養父母)這種情況,是拿不到遺產的,這可能也是她偽造現場的原因。

    當然,她不這麼做,以她的身體情況,也不可能搏殺掉死者,只能採取毒殺這種方式。

    其實,現場是有小女孩腳印的,但是她的年齡是最大的擋箭牌,而且她就是這家的人,所以之前沒人懷疑她。

    但是,問題同樣也出現了,死者家裡有消毒水倒是正常,去哪裡搞到的農藥呢?

    11歲小女孩去買一瓶農藥,農藥店都不見得賣給她!而且,11歲的行動力是很弱的,要去鎮上是很困難的。

    別的地方不說,鎮上的農藥店老闆早就找過了,他並沒有印象把農藥賣給過這個村子的人,當然,老闆不可能認識村子裡所有人,但是他確實是沒見過這小女孩去買過農藥。

    這意味著,要麼小女孩是去了很遠的地方買農藥,要麼就是有其他人協助或者是指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