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義天涯 作品

第677章 休息

    這些照片,價值非常低,拍了幾張廢墟,白松看了半天,幾乎一點價值都沒有。

    現場的火災認定書是認定了火災原因是燃氣洩露,後來追查發現有一定的產品質量問題,相關企業被罰款。

    就這些?

    白松感覺很悲哀,死了好幾個人的案子,就只有這些?

    “屍檢報告也沒有嗎?”白松問道。

    “有,不過現在還沒傳過來,估計得找。”魏局道:“90年代的案子,不要抱太大期望。這個事,過了訴訟時效了。”魏局說道。

    “這個事沒有立案嗎?”有人問道。

    “沒有立案。”另一個人說道:“但是,這種公安部門應當立案而沒有立案的,不應該計算追訴期吧。”

    ...

    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都有訴訟時效類似的規定,民法叫訴訟時效,刑法叫追訴期。

    民法(以2020年為準)的訴訟時效普遍是三年。你把錢借給了對方,到了歸還的日期三年以上你不起訴,對方就能提出訴訟時效經過的抗辯權。

    這個權利,如果對方不懂法,一直沒有提出抗辯,那麼法院會正常受理,直到法院快要判決的時候,對方的抗辯權就消失了。或者對方這個時候知道了有這個權利,申請上訴,上訴期間也不可以援引訴訟時效經過的抗辯權。

    簡單地來說,作為欠款方要是不懂這個,法院不會主動告訴你你有這個權利。

    但是,現在往外借錢的的人可能不知道這個規定,欠別人錢的沒有不知道的。

    所以對付不還錢的不要不好意思,抓緊時間要,或者重新補借條,這樣三年的訴訟時效會重新刷新。如果那個人借完錢去躲了一陣子,你可以隔兩年去省級報刊花幾百元買個小格子發個公告。

    刑法的追訴期則很複雜,治安案件是半年,刑事案件是5年、10年、15年、20年四個檔次。1997年刑法頒佈之後,只要公安局立案,或者公安局應當立案而沒有立,那麼就是跑了100年都能處罰。

    但是如果沒有任何人發現這個案子,過了追訴期,這個罪行基本上就等於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