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公子阿寶 作品

第981章 氣得頭頂冒煙(求月票)

    “這個消費者權益保障基金,需要多少錢呢?”林老闆期待的問。

    “由於是公益性質的……”王闊解釋。

    但下一秒就被林老闆給打斷了,他糾正說道:“這可不是公益,咱們幫忙維護權益是要收錢的,明碼標價,要收取賠償金額的1%作為報酬。”

    媽呀,差一點就成公益了。

    如果真的成了公益,要麼就是你兒子王碩出錢,要麼就是動我本人的小金庫。

    那還玩個雞兒喲。

    王闊皺起眉頭想了想,還是不明白。

    老闆不是一直都很熱心公益事業嗎?

    熱心的都快把自家兒子一年三百六十天放逐在外頭了。

    怎麼突然之間開始計較蠅頭小利了呢。

    而且才收1%,這個和公益能有什麼區別。

    比如,客戶在並夕夕買個手機,花了2999,實際上是個翻新機,不,甚至有可能是個假的。

    咱們幫助客戶維權,最後拿到了三千塊錢的賠償。

    哦,差點忘了。

    法務部這群人從來都不會滿足於現價的賠償,假一賠十那是必須的,也就是說,光是產品,並夕夕就要賠三萬塊。

    什麼,你說並夕夕會要求商家來賠。

    這不是開玩笑嗎?

    商家難倒就不能找咱們維權了嗎?

    商家是有責任,你平臺怎麼就一清二白了。

    商家賠六千,平臺賠兩萬四,然後平臺承擔所有的律師費、蒐證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營養費、鑑定費、誤工費、精神損失費……

    什麼,你問為什麼還有護理費。

    我們調查人員忙前忙後,實在太累了,去護理一下怎麼了。

    加加減減,可能也就幾十萬的樣子吧。

    然而,咱們只拿其中的1%,這也才幾千塊錢啊。

    王闊猜想著,要不就是期望“薄利多銷”,或者按照商品的銷量來?

    於是,他整理了一下思路,說道:“我覺得,如果想要開展和維持一個長期的、覆蓋率廣泛的消費者權益保障基金,最起碼也得五千萬吧。”

    “o幾把k,五千萬夠幹嘛的,五個億!”林冬差點被他閃了腰。

    我分分鐘需要花掉幾個億,你跟我談五千萬的生意,看不起誰呢。

    “林總,我這邊也想成立一個保障基金,主要針對整個行業內ghs的主播,還有欺騙性的直播帶貨行為。”陳銀輝有點眼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