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薇采薇 作品

第818章 公審(二)

    眾人呼啦啦跪了一地。

    高錚起身,帶著衙役一起出來,同時令人設香案接旨。

    傳旨的太監卻道:“這聖旨,是給大公子的。”

    凜凜撩袍跪下。

    太監聲音尖尖,帶著穿透力,聲音傳出去很遠。

    “奉天承運,皇帝詔曰,現封皇長子宇文鐸為明郡王,食邑三千……”

    封為郡王?

    這怎麼解釋?

    皇上的長子,應該冊封為親王才對,但是凜凜明顯年齡不到;按照規矩,怎麼也得成親以後,自己開府,才能成為親王。

    一般來說,之前都是以皇子稱呼即可。

    皇上提前封了個郡王,幾個意思?

    是重視,還是提前出局?

    一時之間,眾人想法各異。

    文帝:這些人腦子裡裝的都是什麼!

    他就是不想讓自己兒子下跪!

    凜凜想要去遼東,也需要一個身份,單單皇子,他覺得不夠用,尤其現在還沒有認祖歸宗。

    御史攔著,凜凜自己也不熱絡,這件事情還得拖。

    文帝不願意,所以這道聖旨,最重要的倒不是封凜凜為郡王,而是直言不諱,他是“皇長子”。

    這鋪墊做下了,以後再認祖歸宗,受封為太子就沒那麼難了。

    當然,文帝也希望,凜凜能在遼東干得漂亮點,最後被人簇擁著入主東宮。

    就,從前你們不許,現在你們得跪求,不要浪費這天降紫微星的人才。

    文帝心裡如此賭氣。

    至於這個“明”郡王,更是他自己苦苦思索幾日的結果。

    日月之輝謂之明,凜凜擔得起;也只有這個字,才配得上凜凜。

    文帝覺得,自己就是個守成之君,日後開盛世,逐大業,還得看凜凜。

    他和父皇不一樣,他不覺得兒子優秀就威脅到自己。

    ——他做夢都想著退休。

    他要讓凜凜站在自己肩頭,看得更高更遠。

    自己寄以厚望的孩子,怎麼能吃虧受委屈?

    今日所謂的“公審”,不過是文帝想讓凜凜在眾人面前,以特別的方式露臉。

    讓他們看看,這就是朕的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