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發現兇手

    見這個嫌疑人的眼神躲閃,說話也磕磕巴巴的。

    這明顯是在撒謊。

    下午五點四十分這個時間段,他絕壁沒在家!

    韓飛頓時就對他起了疑心。

    要不是心裡有鬼,會是這樣一番表現?

    “在家?有人能給你證明嗎?”,韓飛盯著他,繼續問道。

    “我當時一個人在家……”

    “那就是沒人能給你證明咯。”

    說完,韓飛拿出了死者張國棟的照片給嫌疑人看了一下。

    “照片上這個人你認識嗎?”

    想通過嫌疑人的面部表情來判斷一些事情。

    可惜的是,從表情來看,這個嫌疑人沒有任何異常。

    看了張國棟的照片後,他表現的很是疑惑。

    “不認識……警察叔叔,你們這是什麼意思?這人誰啊?”

    “你不認識?”,韓飛開口詐他道:“你不久前才在衛視大樓13層的衛生間見過他啊,這就忘了?”

    在審訊中,很多罪犯的嘴都很硬。

    光靠問,是啥也問不出來的。

    畢竟,問兇手殺人沒,他給出的答覆,一定是沒殺。

    因為殺人是要坐牢的。

    傻子才會認罪!

    警方慣用的方式之一就是詐,一點一點的詐。

    從嫌疑人的表情判斷,自己的猜測對不對。

    如果對,就繼續說下去,將案發經過一步步覆盤、分析出來。

    正常情況下,警員若是當著嫌疑人的面將整件事情完完整整的覆盤、分析出來的話。

    罪犯的心理防線就會被擊垮,從而認罪。

    “衛視大樓?13層?”,這個嫌疑人顯得更加疑惑了。

    看上去真像是啥也不知道的樣子。

    “不是……警察叔叔,你們找我來到底什麼事啊?衛視大樓是我老婆工作的地方,我一共就去過三五次,上一次去都是兩個月之前的事情了。”

    “我當然知道那是你老婆上班的地方,照片上這個人是你老婆的上司,他叫張國棟,今天下午五點四十分左

    右,他死了,死在13層的衛生間裡,監控把一切都拍下來了。”,韓飛盯著嫌疑人,繼續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