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寶飯 作品

第144章 今天賣了麼?

    顧佐和屠夫站在岩石頂端,一個伸手遞,一個身子往後躲,僵持了也不知多久。

    一陣微風吹來,屠夫手上的文書隨風而去,在山崖頂上四處飄揚......

    屠夫道:“扯那麼多有用嗎?你就是不甘心!我也不甘心,既然如此,那咱們就等著,等到你死心為止!不過是兩三百貫,這筆錢咱不要了!行麼?”

    顧佐牙疼:“兩三百貫啊,真不要了?”

    屠夫大手一揮:“不要了!”

    不論出於什麼心情,用兩三百貫來換一個死心,代價還是相當昂貴的。

    某一天晚上,丁九姑忽然敲響了屠夫的房門,帶著他來到山頂,就見滿天繁星下,一個身影在山頂的灌木中貓著腰縱躍不停,正在尋找著前兩天屠夫拋棄的那些意向文書。

    屠夫大怒,衝了上去,將此人手上緊攥著的幾張紙搶了過來,在掌心一把火燒了,於是某人立時放出一聲長長的哀嚎,嚎得丁九姑在旁心酸不已。

    雖說以幾百貫的代價了延緩幾日,但該來的依舊要來,終結懷仙館參與競購的佈告還是到了。

    龍泉道院黑山郡臨時代辦點的小院裡,人滿為患,顧佐擠在人堆裡,望著牆上張貼的告示,心情複雜。

    前面是一串冠冕堂皇的理由,將龍泉道院急需靈石的內因勉強掩飾住了,關鍵是告示中的三條事項,令在場的各家掌門館主議論紛紛。

    其一,十月初一至初五,凡參與競購者,向龍泉道院申請資質複核,複核內容為,是否具備探礦、開坑、煉化靈石的能力。若不上報,視為自動放棄最終競買資格。

    其二,審核通過後,立即向通達錢莊增加抵押,押金為一千靈石、兩千貫錢。

    其三,最終競買日為十一月初一,所投遞契約應包含兩部分出價:每年承諾上繳靈石數和競買報價。一旦中選,應於當月底繳納第一年靈石數,並向洞庭派支付競購價,否則視同放棄,押金不予退回。

    議論聲此起彼伏,不久便喧囂而起。

    “江掌門,你們家的賣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