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鳥村 作品

第八百三十六章 真該死


咔咔咔。

 
抓著巴達威胳膊的警員,雙眼眯成一條縫,還被照相機的閃光燈照的頭暈。

 
他們逮捕巴達威的時候並沒有大張旗鼓,相反還是儘可能隱匿行動的。但是,巴達威也算是個公眾人物了,並且正在參加一場高爾夫球賽,警員們也不可能等到比賽結束,那樣變數太多了,尼查自己都沒有信心能保守秘密那麼久。

 
等巴達威被送到警局的時候,警局外的記者已有數十人之多。

 
已故國會議員的女婿,現在被帶回了警局,且坊間傳聞,“倫恩議員溺亡案”又重新啟動了,種種聯繫,很容易讓人產生一系列的聯想,並誕生大量的收視率和閱讀量。

 
至於說“坊間傳聞”從何而來,那就不需要明說了。

 
“江隊,人帶進審訊室了,對方要求律師,此外一言不發。”尼查語氣鄭重,但並不焦慮。這是事先就能想到的情況。

 
在歐美式的司法體系下,閉口不言幾乎是所有嫌疑人都會選擇的方案,區別只在於有的人真的有律師,有的人不僅沒有律師幫忙,甚至請不起律師,那就得在審訊室裡耗很長很長的時間,且沒有意義。

 
巴達威自然是有律師的,所以,他只需要保持沉默,等待律師做事就行了。

 
在這種模式下,審訊初期的有錢的犯罪嫌疑人,是處於優勢狀態的。

 
不過,就尼查來看,巴達威的反抗的程度還是比較異常的。這種時候,正常人的反應不是應該首先質疑警察“為什麼抓我”嗎?

 
但是,有質疑就得說話,有對話就有可能被警方利用,所以,巴達威的表現更像是經過了提前準備和訓練的。

 
當然,僅僅這一點別說是證據了,連推理都算不上,有錢人接受過審訊教育算什麼事,巴達威有準備更不算什麼事。

 
但尼查的情緒逐漸穩定下來。

 
“理論上,我們可以採集巴達威的各種生物學特徵了。”尼查期待的看向江遠。

 
“目前能用到的就是足跡了,不過,你們可能不好用來當法庭證據。”江遠停頓了一下,再道:“直接證據暫且這樣,我覺得可以看看巴達威之前的口供,如果他是兇手的話,他之前的口供就有問題了。”

 
倫恩議員溺亡案是大案,所以,雖然往來無白丁,但警方還是給所有人都錄了口供。

 
尼查一拍大腿:“我也覺得這是個突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