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鳥村 作品

第六百六十四章 兵強馬壯

            陶鹿跟一名副局長快速的抵達了現場,但他們到的再快,也架不住崔啟山挖的快。

“已經三具屍體了。”崔啟山低著頭報告。

事實證明,三條大腿骨,它不屬於一個人,它也不屬於同一個人。

崔啟山也不想當那個報告壞消息的人。

雖然按道理來講,崔啟山發現了未曾發現的屍體,似乎也算是一樁功勞,但這種拉屎很漂亮型的功勞,大家向來是不看不聞的。

更何況,崔啟山面對的案子更復雜。

就連久不在一線的副局長也皺眉問:“你追的是一樁通過聊天軟件,來殺人的案子?”

“呃……我們初期的判斷是通過社交軟件來約炮,繼而可能是搶劫殺人的案件。”崔啟山的聲音小小的。

他們的這個判斷,在三具屍體面前就不夠看了。

事實上,有意識的通過社交軟件認識陌生人而犯罪的案件裡,九成都是搶劫案。

而殺人通常都是搶劫升級以後的結果。

但是,這一類搶劫殺人案,普遍以衝動殺人為主。因為大部分兇手原本的目的是搶劫,如果搶劫的順利,他可能還會重複約人來再搶劫。

可一旦殺人了,其實也意味著搶劫並不順利,不管是畏懼還是別的什麼原因,大部分兇手面對這種情況,都是一跑了之,很少有重複犯罪的。

而眼前的三具屍體埋在了一起,白骨的顏色都差不多,這裡面隱含的信息就太可怕了。

約炮通常都是一對一的,當然,會有一些人會有一對三的情況,但兇手如果是為了搶劫殺人的話,大概率不會選擇這種方式。

所以,三具屍體意味著至少三次行兇殺人的案件。

三次隨機殺人,代表著什麼?

陶鹿看看副局長,副局長面沉如水,思路清晰的道:“給參與案件的民警都重申一下紀律,正在偵辦中的案件,一個字都不許透漏出去。”

“是。”陶鹿立即應了,就算沒有副局長的命令,他指揮現場也會做同樣的決定的。

京畿重地怎麼能有隨機殺人犯,甚至連環殺人犯呢?

“三具屍體都是女性嗎?能確認身份嗎?”陶鹿走上前去問先期到場的本局法醫。

很多案件裡面,屍體的確認其實都是通過身外之物來確定的,比如說,身份證。

除此以外,一些珠寶首飾,或者特殊的印記,或者隨身攜帶的錢包、打火機等等,也都可以提供較為直接的證據。

大部分的屍體都是穿著衣服被掩埋的,即使衣物腐化的很嚴重,殘存的衣料依舊能夠提供一些信息。

正廣局的法醫詹龕搖搖頭,道:“暫時還不能確定身份,另外,三具屍體也不都是女性。兩具是女性,一具是男性。”

陶鹿一挑眉毛,再故作鎮定的點點頭:“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