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鳥村 作品

第三百八十九章 排兵佈陣

柳景輝計劃的兩條路線,第二條是有點難的。

一號和二號的發現地之間,相距有80多公里,如果沿著國道線全部跑一遍的話,三五條搜屍犬,半個月的時間都不見得能跑清楚。

這還是距離國道線不太遠的情況,要是稍微散出去遠一點,排查的時間就更久了。

當然,從命案排查的角度來說,柳景輝的兩條方案都是偏於中產階級水平的,包括第二條,以命案來說,這種成本也是能接受的。

問題在於成本由誰來承擔的問題。寧臺縣肯定不能承擔這麼大的成本,魯陽市的話,這不就還需要溝通。

溝通這件事,一方面是要柴通處理,另一方面,其實也要魯陽市局想得通。

江遠等人也不是太著急,案件剛開啟,其實本來就需要一段時間,讓大家瞭解瞭解案情的。

倒是柳景輝提出的第一個方案,江遠派出了8個人,組了4個隊,前往魯陽市出差。

這8個人當然做不到事無鉅細的排查的程度,但應該能夠幫助劃定一個範圍,為接下來的大部隊的排查奠定基礎。

否則,一群人兩眼一抹黑的跑過去,那也是浪費人力。

柳景輝也回長陽市報告去了。805案也是省廳掛號的案子,沒有督辦,也是怕把魯陽市局給逼死了。

江遠繼續閱卷,反反覆覆的看照片。

屍體和現場都沒有,基本也就只能靠卷宗來破案了。

積案難破,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如此。時間是痕跡最大的敵人,法證學的基礎羅卡定律所言「凡有接觸,必留痕跡」,唯獨有時間,能夠悄無聲息的將痕跡送向虛無。

好在照片裡留存著基礎的信息。

江遠看了兩天,將注意力轉向二號的胳膊。

相比於一號較為充裕的信息,只有一個胳膊的二號,屍源都未曾確定——若能確定的話,對於案件必然是一大推動。

但是,雖然江遠和魯陽市方面,都猜測二號很可能也屬於賣悳***,可要確定身份,又哪有那麼容易。

第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