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鳥村 作品

第三百七十二章 總有一條適合他



            

            

            江遠沒有按照正常順序剖屍體,而是首先在胸前傷口處,細心的取起了微量物證。

兇手殺人的時候,力氣用的很足,匕首的速度也非常快,戳進受害人的心臟處,麻溜的就鑽了進去,直到匕首的護手撞到受害人的胸口處。

同時,匕首的前刃還觸到了受害人的肋骨,從剖開的情況來看,也確實是劃出了痕跡來。

如此一來,受害人的傷口處,就很可能存有兇器的微量物證。至於這份物證是否有助於破案,還不太能確定,但多半有助於做法庭證據。

其實,要將一名兇手釘死,並不是那麼容易的。證據不夠充足的情況下,法庭經常會減刑處理。特別是涉及到死刑的時候,對證據和證據鏈的要求是高了不止一個檔次的。

所以,有時候法庭寧可給一個死緩,也不會直接給死刑。因為給了,也可能在死刑複核的時候被駁回.到時候尷尬的依然是自己。

像是江遠這樣的刑偵人員,特別受到各地的歡迎,也是因為他是以物證說話的法醫出身。破案不僅僅是偵破了案件,還附帶著全套的證據,證據鏈也比較完整。不像是柳景輝那種,聽起來邏輯嚴謹,到了法庭上,全是磨嘴皮的東西。

吳軍看著江遠取了胸前的皮損,順手就遞了肋骨鉗給他。

法醫用的肋骨鉗,跟心胸外科用的肋骨鉗是一個東西,本質上都是利用省力槓桿的原理,鉗開骨頭。所不同的是,心胸外科用的肋骨鉗往往小巧精緻,價格不菲,法醫用的肋骨鉗就沒那麼多窮講究了,往往又大又糙,看著又笨重又有力的樣子。

江遠鉗開骨頭,拍了照以後,重新細心的取樣,然後直接剪下留有痕跡的一截肋骨。

人類的肋骨和豬肋骨有很多相似之處,如果是剛剛焚屍過的屍體的話,據說還有類似於烤豬的味道。

剛剛剪下來的肋骨,就有點豬小排的意思,吳軍特別用筆寫了個標籤,註明了一下。

此外,心臟也是取樣的重點。

最後,一整桶的內臟,包括心肝肺,脾腎腦,以及胰腺,甲狀腺和腎上腺,全部浸泡在福爾馬林中,再將各個部位都取樣,切成小條,再放進脫水機裡脫水。

脫水完成之後,吳軍已是熱好了石蠟。

融化的石蠟放進小格子裡,再將脫水後的檢材,也就是切成條的臟器放進蠟裡,等蠟凝固了,就得到了一塊好似琥珀般的蠟塊。

接著,蠟塊再上切片機,切成薄薄的切片,最後放進攤片機。

在攤片機裡,切片會因為水的張力而張開,包裹著它的蠟被融化,最後就只剩下薄薄的一片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