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喬峰 作品

十二、火場(上)(2)

    我們知道,黃銅熔化的沸點是華氏2000度左右,說明大火的溫度遠遠高於這一點,如果不加汽油等化學助燃劑,一般普通的火災是達不到這個溫度的,通常不會超過華氏1600度,更何況是在暴雨天。

    這堆骨頭位於房子東側牆內,房子就是被這堵牆分為南北兩側的。

    陳智奇把骨頭拿出來的時候,還發現一塊燒焦的白色棉織的組織,好像是死者緊身內褲的殘餘,還有兩條淡褐色的燒焦褲管。

    這個時候,陳智奇相當確定死者是位男性,有可能就是已列入失蹤人士的劉波。

    但是當陳智奇繼續搜尋的時候,結果卻沒有更加明朗,反倒變得模糊不清起來,讓人有些搞不懂啦。

    根據腿骨、骨盆跟脊柱的位置,陳智奇分析死者是面朝上躺著的,可是兩條腿微微彎曲,居然跑到了肩膀的上方,位於原本屬於頭部的位置。

    頭蓋骨是陳智奇一直努力尋找的,但是沒有發現,只是在方圓六英尺之外找到了幾塊手臂骨,幾根肋骨,還有下額骨。

    這些骨頭同樣奇怪,而且破損得很厲害,都是被火燒的。

    但是,為什麼兩批骨頭會相差七英尺的距離呢?

    陳智奇推測,這是由於整個木屋有兩層,燒焦的屍體會從地板縫隙往下掉的。

    陳智奇以前也碰到過類似的情況,部分燒焦的屍體從地板的破洞中落下,這個案子會不會也是這種情況?

    陳智奇再次看了看兩條腿骨跟骨盆,除了內褲與外褲的布料,骨頭下面已經找不到其他的東西,只剩下沒有完全燒燬的石膏板、地磚,還有水泥地面。

    頭部、手臂跟助骨下面也沒有什麼東西,如果一部分身體被燒掉了,穿過地板的漏洞墜落,其他部位就會留在主臥室裡面,最後隨著地板崩場。

    那麼在陳智奇找到的骨頭當中,就應該有底下壓著眾多殘屑的骨頭。

    如果真是半夜起火,那麼當時劉波應該是睡在床上,這樣陳智奇還會找到燒焦的床墊跟彈簧。

    但是陳智奇們在骨頭下面沒有發現什麼,說明死者不是在床上,而是在地下室,隨後主樓的地板燒穿,壓在水泥地面上。

    如果真是這樣,那為什麼屍體的上半部跟下半部會距離如此遠?

    陳智奇見過很多頭蓋骨因為高溫而爆炸的案例,但是從來沒有見過分隔這麼遠的屍體。

    陳智奇站在一邊冥思苦想,他看了看兩邊的骨頭,然後自言自語地說道:“只有一種解釋,那就是爆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