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魔mhqs 作品

第475章 嗯,璃月港的律法是我寫的。我和申鶴一樣,也沒有仙名

    (嗯,我得病了,是幾種很嚴重的病,沒錯不止一種。

    分別是拖更症,卡文狂躁症,懶癌以及最嚴重的一種。

    不寫璃月和散兵就毫無靈感和興趣綜合症。

    草,不知道為啥,寫蒙德感覺也還好寫,須彌的話也有點靈感

    但是一寫稻妻和原創情節就有點麻爪。

    但是隻要一寫到璃月,就特麼直接亢奮。

    一寫散兵,愉悅感直線上升,瘋狂迫害。

    唉,這病治不了了啊。)

    “這麼暴力的方法不適合用在璃月港這種地方吧。”

    空看著簡單粗暴的申鶴,和完全同意申鶴主意的姜屍。

    一時之間竟然不知道該說什麼好,這裡難道不是璃月港嗎?

    在這種律法分明的地方,使用這種暴力的方法真的好嗎?難道真的不會被千巖軍抓走嗎?

    “我們在璃月港應該遵守這裡的律法吧,這麼暴力的方法,怎麼想都會被千巖軍抓走吧。”

    派蒙也補了一句。

    “哎呀,淡定一點啊,既然你們都知道這是璃月港,那也應該知道璃月港我說了算呀。

    雖然我在明面上已經死了200年了,而且璃月港的正常規劃都是由摩拉克斯來。

    但我好歹也是這裡的神明之一,而且在幾千年前的魔神戰爭時期,璃月港的大部分制度還是我寫出來的。

    其中一條律法就是當有女性或男性被異性或者同性糾纏騷擾,甚至被以任何形式進行威脅時。

    都可以向對方發起無限制反擊。

    反擊的方式不論,首先要保證自己安全。

    隨後再確保對方失去還手能力之後,就可以報告千巖軍來抓人了。

    當然這條律法後來也出現了一些問題,比如某些人的實力不如對方,然後被反過來暴打了一頓。

    後來就進行了修改,可以使用任何方式,任何武器來確保自己進行逃脫。

    逃脫之後就可以尋找就近的千巖軍報案了。

    雖然總體形式上沒怎麼變,但法律中支持任何形式上的攻擊,變成了使用任何方法逃跑。

    修改過之後也確實比以前好多了。

    畢竟實力差異因個體而異。

    之前也發生過一件少年被五名異性女子綁架,最後憑藉自己的意志和強大的腎逃了出來。

    也是這件事情發生之後,律法才徹底修改為了支持使用任何方法進行逃脫。”

    姜屍面不改色的說出了一件非常草的事實,這他媽究竟是個什麼鬼畜事件啊!!!

    “雖然聽不懂,但還是有一種好恐怖的感覺。”

    派蒙看著空。

    “我覺得這件事情其實聽不懂更好。”

    空聽懂了,但想想那個場面就覺得……這少年真特麼牛批,居然一人幹翻了五個。

    一頭牛犁壞了五塊田。

    真乃真男人也!

    “好了,不討論這些有的沒的了,反正那兩個傢伙估計沒有幾天也出不來。

    而且在他們出來之前還有更重要的事情,就是希望他們這輩子還能醒過來。

    畢竟我那一拳也不僅僅只是看上去毀了他們的容。

    我還摻了點別的。”

    姜屍擦掉了手上的黑色物質,這玩意冰冰涼涼的還挺舒服。

    “你對他們做了什麼嗎

    ?”

    空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