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峰 作品

第一二二八章 歐陽昭慶

    楊東坐在經偵支隊的審訊室裡,一直配合審訊到下午兩點多鐘,隨後才被提出了審訊室外,在一間辦公室裡見到了周航。

    “小東,給你介紹一下,我的一個朋友,歐陽昭慶,你可以叫他老歐!他是m國麻省理工學院和清華聯合培養的工商管理學碩士!”周航指著身邊一個身高和身材都比較勻稱,皮膚白皙的男子開口,此人大約三十歲左右,眉宇間帶有一股英氣,看起來很乾練。

    “哎!你好!”楊東跟歐陽昭慶握了下手,坐在了一邊的椅子上,有點犯愁的看向了周航:“誰能想到,我自己花自己的錢,居然也能惹來這麼多麻煩!”

    “哥們,你這次的案子,我已經打電話問過了,有點棘手啊!”周航給楊東遞過去了一支菸:“老歐,你這是方面的專業人才,你跟小東講講!”

    “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進行營利活動的,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或者數額較大不退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歐陽昭慶同樣點燃一支菸:“一萬到三萬之間,就屬於數額較大,超過三萬就是巨大了,你現在挪了二百多萬,已經完全可以稱得上是頂槓了!”

    “麻煩嗎?”楊東看著歐陽昭慶問道。

    “很麻煩!”歐陽昭慶點點頭:“挪用單位資金罪,是所有企業家都很容易犯的一個錯誤,這個罪名看起來不嚴重,但實際上卻很容易界定,而且犯罪事實也清楚!尤其是像你這種做集團的,最應該注意的就是這種事!”

    “剛才我在審訊室裡,始終在琢磨這件事,據我所知,集團這種單位,不都是合併報表的嗎?既然資金得合併,我用自己全資公司的錢,去幫助另外一個公司,這有什麼不可以呢?”楊東愁眉不展的問道。

    “這件事,我怎麼跟你解釋呢!”歐陽昭慶抿著嘴琢磨了一下,隨後看向了楊東:“楊總,我這個人說話直,所以有句話說出來,你別嫌我難聽,可以嗎?”

    “嗯,你說!”楊東點頭答應下來。

    “據我說知,你是江湖人士出身,而你這種江湖人士崛起之後步入商界的例子,我也見過不少,我說句難聽的,你們這種人成立集團公司,八成都只是為了看起來有面子而已,但實際上,你們根本就不懂經營!而且山頭觀念很強,通常都是自己去操控整個企業!”歐陽昭慶頓了一下:“這麼做當然有好處,可以讓整個集團都控制在自己手裡,但弊端就是你們根本不懂商業!你們不懂,但是其他集團公司可不是草臺班子,你們通過自己有限的商業認知,去跟其他專業人士打擂臺,這本身就是一件風險很高的事情!”

    “嗯,你繼續。”楊東琢磨了一下歐陽昭慶的話,示意他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