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豫 作品

第32章 、條件

    “什麼條件?”

    孟寧這話一出, 孟菊也不擦眼淚了,江平也不抱著孩子跳樓了。

    都眼巴巴看著孟寧。

    孟寧從包裡掏出筆跟紙,“我要三伯父給我寫一個擔保,每個月給我五塊錢, 給夠兩年。並且, 這兩年內, 你們不許有任何打擾我,這件事就算過去了。”

    孟菊在心裡算了下,這錢算下來,兩年都一百出去了。

    有點貴。

    可現在, 誰也給孟西拿不出這麼一筆錢。

    每個月五塊錢看著很多,但一家人一起幹,省一省, 還是能省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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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平也是知道這個, 抱著孩子, 也不哭了, 試圖講價,“不行, 這兩年太多了。最多一年。”

    孟寧收回手裡的本子和筆,笑了下,“那我還是去廠裡找凱哥吧。”

    現在主動權在她手裡, 孟寧是一點都不著急,也不虛他們。

    “就是不知道一會兒廠裡又會傳出什麼樣的風言風語來。”

    江平瞬間抬頭, 眼裡蹦著恨意, “我寫!我寫還不行嗎!你別去找我兒子!”

    江平奪過本子, 按在桌子上, 還沒動筆, 孟寧便抽回了本子。

    “三伯孃,你別急,我想讓我三伯父寫。而且,”孟寧眼睛看過孟菊,露出笑,“我還需要大姑和大伯父在紙上落個指頭印,當個擔保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