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2章 好萊塢VS硅谷

    “這是一場新的南北內戰,北邊的傢伙想要把我們吞掉,臉皮帶肉的吞掉!”

    派拉蒙影業的總裁亞當·古德曼非常憤慨的說著,他一邊說話一邊揮舞著手臂,動作非常之大,差點把酒杯裡的酒灑在李睿身上。

    古德曼所說的內戰雙方,北方指的是加州北部的硅谷大公司,包括但不限於谷歌、亞馬遜、蘋果、油管、臉書等,南方則是以好萊塢為中心的內容生產商們,包括各大影業公司和唱片公司以及圍繞著他們生存的其他娛樂產業。

    華納兄弟的總裁凱文·辻(shi,二聲)原也皺眉道:“他們曾經依賴我們提供內容,藉以擴大他們軟件的市場份額,當他們擁有市場後,轉身要自己生產內容,把我們遠遠拋開。我們絕對不能容許這種事的發生!”看書喇

    周圍的人都群情激昂,紛紛表達對硅谷的憤慨。

    夾在其中的李睿本來不太瞭解這場酒會的目的,聽了好幾位好萊塢大佬的發言之後才知道,原來這是一場關於始亂終棄和分贓不均的譴責大會。

    在本世紀初期,硅谷的互聯網公司和好萊塢為首的內容生產商是合作關係,比如喬布斯離開蘋果的時候就創立了皮克斯,後來蘋果推出itunes後,也和時代華納等音樂公司保持了密切的合作。

    可以說好萊塢內容創造者為硅谷互聯網公司早期的攻城略地立下了汗馬功勞,也獲得了不菲的回報。

    隨著互聯網公司的逐漸壯大,他們不滿足於只是成為渠道商,開始把手伸向了內容創作領域,好萊塢又怎麼會容忍自己的蛋糕被人拿走呢,雙方的矛盾由此產生。

    比如最近鎂國聯邦通訊委員會正在審議一份非常重要的法案:禁止網絡盜版法案(簡稱sopa),圍繞這個法案的通過,硅谷和好萊塢發生了激烈的衝突。

    支持這項法案的主要是好萊塢和大型唱片公司,而微軟、ebay、臉書、谷歌、領英、mozilla、推特和雅虎等互聯網公司群起反對。

    前者的理由是法案  能夠更好的保護知識產權,後者則認為這會妨礙合法的線上活動和文化創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