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李牧撇撇嘴,他就知道依著李明陽的脾氣,肯定會先從自己找問題。然後才是別人的問題。他就不明白了,難道偷偷拿別人飯菜的同學就沒有問題了麼。他要是饞可以直接要一塊解解饞,為什麼一定要把人家的飯菜整盒拿走呢。他也不考慮其他同學怎麼吃飯。這樣下去還能幹嘛。

    反正李牧就感覺這樣做肯定不對,有什麼好東西拿出來炫耀一下能怎麼樣。那你穿了什麼衣服,買了什麼新的文具,也不能拿出來。也要藏著掖著麼。就因為其他同學沒有這樣東西。你就完全不能拿出來了。

    “其實有什麼也不是因為你炫耀。”林子萱一本正經,“我以前看到好看的鉛筆就買了。”她記得自己初中那會,看到有好看的自動鉛筆,閃閃發光,她就直接買了。自己天天拿著用,也沒特地拿出來炫耀。有一天還是丟了,找了許久沒找到。直到有一天在旁邊同學手裡看到。林子萱不想把人想的太壞,趁著課間操時間過去看。筆上居然真刻著自己的名字。她也是無聊,用小刀在筆上刻的。她寫自己名字無所謂,是自己的筆。那同學幹嘛要刻她的名字?所以林子萱感覺這支筆就是自己的。有點貴,因為好看才買了。其他同學年紀小,大概沒什麼零用錢,所以一直買不起。只能看著她用。

    林子萱因為很小心翼翼,除了做題目幾乎不拿出來。她也沒有炫耀,還是被同學拿走了。

    難道這也是怪自己麼?

    林子萱心想,到底是怪自己什麼?

    怪自己不該買這麼好看的筆?不該直接拿出來使用?

    這不就是受害者有罪論麼。

    “要不以後我每天中午把飯菜給你送過去?”林子萱話音未落,頓時惹來李明陽的不滿。

    “你說什麼呢?男孩子哪裡有這麼嬌氣,還需要天天送飯過去。你可別把他給慣壞了。”

    林子萱就不明白了,不就是送飯麼,怎的就把孩子給慣壞了。可沒有這些說法。她感覺李明陽的脾氣是真古怪。不過男孩子的確不能慣著。以後可不好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