袖側 作品

第151章 第 151 章

    第151章

    婚姻結兩姓之好,但必須得有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這兩樣東西沒有,婚姻從法理上就是不成立的。

    也曾有這樣的先例,男子在外面,譬如在京城科考,便娶了京城的妻子。因為家鄉遙遠,通信艱難,來不及請得父母之命,便先娶了,打算之後回鄉祭祖的時候再報給父母。

    結果過幾年回到家鄉,發現父母在家鄉也給他娶了一個妻子。兩邊打起官司來,看婚書時間,京城的先娶,家鄉的後娶。

    但這沒用,因為京城的沒有父母之命,判為無效。家鄉這個才是合法的正妻。年輕進士易被榜下捉婿, 這樣的事情每十年總會發生一兩樁。

    凌昭縱然已經為官數年,他想娶林嘉,也必須得有一個長輩出面. 才能使這婚姻合法。

    在過去,因為凌昭是在京城長大的,且過於出色。四爺夫婦在金陵,且是一對只愛吃喝玩樂的納,絝。凌府所有人便默認了凌昭的婚事該由凌老爺或者凌家大爺夫婦點頭。

    因這是更靠譜的人。

    連四夫人自己也這麼默認了。

    但實際上,在婚姻這件事上,法理上來講誰都越不過父母去。祖父母不行,伯父母更不行。

    大家的默認其實是,凌老爺、凌大爺為凌昭選擇的婚事,四夫人不會不同意。

    但事實是,四夫人只要不點頭,他們為凌昭選的婚事便成不了。反之,他們再看不上的人,四夫人只要點頭,他們就阻止不了。

    因四夫人對凌昭婚事的支配權,只能是大家默認她自己放棄,是無法強行從她手裡剝奪走的。因為娶的終究是四夫人的兒媳婦,這個女子是要伺候四夫人過一輩子。

    以現在的情況來說,只要四夫人肯出面,凌昭就能合法地求娶林嘉。所以四夫人是凌昭必須爭取過來的人。

    縱祖父母、伯父母為這個事生四夫人的氣,他們也不能拿四夫人怎麼樣,也只能生生氣罷了。

    四夫人長長地嘆了一聲。

    她道∶"你知道,我是很怕你大伯母的。我從小就怵她那樣的人,我家裡長姐便是這樣的,從小就管著我淘氣。你大姨母名聲也很好,她在夫家也跟你大伯母似的。"

    "我自是尊敬她們的。只我其實不太想要這樣的兒媳婦,怪難受的。"

    "但我想著,你在你伯父身邊長大,你被養成了像他那樣的人,或許就該尋一個像你大伯母和大姨母這樣的妻室。"

    "我想著你若娶了這樣的,我就不跟著你過日子,我待在金陵也挺好的,哪哪都是習慣了的地方和人。"

    "我只沒想到,到底,你還是像你爹。""終究還是你爹的兒子。"

    凌昭叩首∶"兒子如今需要母親的幫助是真,但請母親去京城受兒贍養,與此事無關,是兒早早就想好的。"

    "我知道,我知道。"四夫人欣慰道,"你早早就提過這個事啦,我知道的。"

    她道∶"但你得明白,她如今的尷尬身份,你娶了她,定有許多人會明裡暗裡笑話你。我是常被人笑話的,我自是不怕的。你呢,你從小就被人眾星捧月,便大郎是嫡長孫,都要避你鋒芒。你想清楚了,你可受得了?"

    "父親辭官,也有許多人笑,父親也不曾在意。"凌昭道,"世間愚人不懂我,於我又有何礙。只願至親之人,能愛我所愛,懂我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