袖側 作品

第116章 第 116 章

    第116章

    二十九, 該回家了。

    十三郎去找十二郎,卻發現十二郎已經走了?

    旁的人笑道:“他早早就走了。他如今是成了親的人了,哪還能和以前一樣?你以後找別人一起玩吧。”

    十三郎嘖了一聲:“真是的, 一成親一個個都那樣了。十一哥也是。”

    旁人取笑:“下一個就是你。”

    十三郎的婚事也定下來了,的確下一個就該是他了。

    他啐了一聲, 鬱悶地去找弟弟們去了。

    如今十一郎十四郎不必住學裡, 十二郎溜了。他成了最大的孩子王,得帶弟弟們回家去。

    十二郎的確一散了課就走了,早早地回到了城裡,和在城裡與人幫工的凌明輝碰了個頭。

    凌明輝道:“打聽清楚了, 她嫁的那家在聚寶門雙橋街上開著一間布莊, 是個商戶子, 還是童生, 除了長得好看沒別的什麼。是一戶姓曾的人家給保的媒, 這家說是以前府裡的僕人, 後來放出來了。他家不得了, 兒子考上了舉人,做官去了。姓林的女子還和他家認作了乾親。”

    原來三夫人不搭理她,她自己搭上了旁的人。一想到那樣的美色竟被旁人睡了去,凌延恨得扼腕。

    至於曾家是哪一房的人,凌延也不清楚。府裡世僕間關係盤根錯節, 十一娘十二孃這樣的嫡女都吃了不少暗虧,他一個嗣子就從來沒搞清楚過。

    府裡的事他又插不了手,他只管著唸書, 然後安安穩穩地接手三房的產業就是了。

    三房又獨樹一幟, 用的全是三夫人從秦家帶過來的人,與府裡別的各房之間隱隱有壁。

    凌延問:“你看我能不能把她買過來?”

    凌明輝嘲笑:“她如今嫁人做了正妻, 人家家裡可是有個布莊的。你打算出多少錢?這可不是十兩八兩的事了。怎麼可能把妻子賣給你,又不是家裡過不下去要砸鍋賣鐵典當老婆。”

    凌延更扼腕,氣道:“你若動作快些,當初咱們就先一步把她從府里弄出來了。”

    凌明輝:“怪我啊?”

    每個人的眼界都受自身的經歷侷限。

    凌昭一接觸張安,便判定張安是一個能對權勢低頭,能用金錢解決的人。他所困者,是要婉轉行事,不使林嘉未來怨恨他。還要掩人耳目,不使此事為旁人所知。

    凌延和凌明輝卻沒有這種認知,是因為他們二人就從來沒有掌握過多到足以去“解決”別人的金錢或者權力。

    在凌明輝眼裡,張家還有個布莊,那就是令他羨慕的殷實之家了。他如今可都還在給親戚打工,掙辛苦錢呢。

    而凌延,是一個標準的大家族未出仕也不打理庶務的子弟——他自己沒有獨立的進項,每個月靠著公中發的月錢。這樣的子弟通常能支配的金錢還沒有妻子們多,因妻子們或多或少都會有嫁妝,可以全權支配自己的嫁妝錢。

    似凌延這樣的子弟,在家能不能比別的兄弟過得舒服,取決於妻子的嫁妝比嫂子、弟妹們多還是少。

    在分家獲得獨立的資產之前,體面都要靠妻子的嫁妝撐起來。

    這一點恰是秦佩瑩一心想要嫁給他的原因。

    與其嫁給別的什麼人家的庶子,苦熬幾十年,熬死太婆婆,再熬死公婆,等到兄弟分家,先是嫡長子佔去大部分家業,然後其他的兄弟們不分嫡庶地再平分剩下的肉湯。與其這樣,遠不如凌延雖是過繼,卻可獨自繼承三房全部資產的好。

    多麼實惠的一樁婚姻!

    只“未來”可以擁有三房全部產業的凌延,現在手裡可以支配的錢也就只有那麼些。在他原本的計劃中,找個幫閒做個局把林嘉弄出凌府,再加上賃個房子,買個婆子看著人別跑了,全部的花銷加起來也超不出一百兩。

    而且前期他已經花出去快有十兩了,都是凌明輝花的,說是又要找人,又要請人吃酒吃肉,又要先期預付。

    還有凌明輝車前馬後的辛苦的茶水錢。

    雖是親兄弟,可若沒有這點勞苦費,凌明輝也不能為凌延跑斷了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