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茂行 作品

第432章 軍制改革

    軍制改革同樣是第二次黨代會的重要內容。軍隊的重要性無需多說,與會代表中,有三分之一的人是軍隊現役高級幹部,有三分之二的人有過軍隊工作經驗。

    復興軍現有的編制結構、兵種設置,基本是在五年前第一次黨代會上確定的。隨著形勢的轉變、對手的轉變、作戰任務的轉變,新一輪軍制改革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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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次西征時,吳捷指示左七軍軍長、湖南軍政委員會馮桂芳在湖南展開試點,興建野戰部隊、守備部隊、民兵三級武裝體系。

    半年來,試點工作初見成效。執委會軍事部根據湖南方面的試點成果,按照吳捷的指示精神,形成了新一輪軍制改革草案。

    軍制改革至關重要,是共和黨日後問鼎天下、對抗列強的前提。作為軍隊的實際締造者,吳捷親自主導新一輪軍制改革,廣泛徵求意見,確定了新一輪軍制改革方案,其要點有:

    第一,復興軍改稱革命軍,分設陸軍、海軍兩大軍種。

    革命軍的作戰任務是統一華夏,抵禦外敵入侵,維護國防安全。

    革命軍為共和黨治下唯一合法武裝,脫胎於太平軍。太平軍已經不能勝任領導革命的重任,也無力實現“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的理想。

    華夏境內的太平軍殘軍,必須服從革命軍的領導,接受革命軍的改編。

    不僅如此,革命軍以外的所有武裝,包括太平軍、捻軍、民團、天地會武裝等武裝力量皆為非法,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接受改編,或直接解散。

    第二,軍政、軍令分離。

    革命軍實行政令分離,從制度上保證革命軍的高度集中統一,防止部隊尾大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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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軍政。

    撤銷執委會軍事部編制,在原軍事部的基礎上,成立軍事委員會,作為革命軍的最高領導機關、軍政機關。

    作為革命軍的最高領導機關,軍事委員會有權調動、指揮任何一支武裝力量。

    軍事委員會與執行委員會平行,不相隸屬,同為共和黨軍政委員會下屬常設機關。

    軍事委員會是革命軍最高領導機關,下轄辦公廳、作戰處、監察處、戰略規劃處、情報處、管理處、訓練處、動員處等部門。

    其職權有:任免、賞罰師級以上軍官、規劃長期國防建設;推動大項國防工程;編制年度國防預算;制訂戰略計劃;戰時轉為統帥部,制訂作戰方略……

    吳捷本人兼任軍事委員會主任,委員有陸軍司令馮桂芳、海軍司令史潘西。

    (二)軍令。

    成立陸軍司令部、海軍司令部,分別作為陸軍、海軍的軍令機關。

    陸軍司令部駐江蘇南京市,首任司令為原左七軍軍長馮桂芳。馮桂芳不再兼任湖南軍政委員會主任之職,留下的空缺由共和黨糧食部長張欣填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