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茂行 作品

第114章 練兵原則

    吳捷何嘗不想造反,但談起來容易,做起來就難了。

    左七軍成軍不到一年,後二軍剛成立不到一個月,又有吳如孝這個攪屎棍在挖牆角。兩軍地處鎮江四戰之地,夾在清軍和太平軍中間,如何造反?

    不過,大家已經認清了洪楊的本來面目,敢於直言造反。吳捷心裡還是高興的。他說:

    “我們遲早要另立旗幟,只是時機尚不成熟。左七軍和後二軍都是新成立的部隊,沒有經過大的戰火洗禮,不能輕言造反。”

    徐琛問道:“依大帥看,咱們何時可以造反?”

    他自恃與吳捷關係非同一般,進一步問起造反時間。

    吳捷神色凝重地說:“不出三年,我們必會造反。現在,我們得加緊時間練兵備戰,不斷壯大自己。我會想辦法調防到別的地方,遠離天京。你們得抓實部隊訓練,提高自己的打仗本領。”

    三年後,正是1856年。這一年,天京內訌,楊秀清身死,太平天國自此走下坡路。

    眾將還有些惋惜,認為三年時間太久了。

    馮桂芳說道:“諸位同袍,洪楊勢同水火,遲早會有內訌。等他們自相殘殺,咱們再趁機造反,豈不更好?”

    眾將知道,馮桂芳雖然才加入復興會不久,卻已是吳捷頭號謀士,深得吳捷信任。他的話,自然有分量。

    康可銓也說:“從另一個角度看,咱們好歹也是太平軍出身。若驟然反叛,難免會被世人說我們忘恩負義。等洪楊內訌,咱們或另立旗幟,或起兵勤王,或兼而有之,更能收穫人心。”

    吳捷點點頭,說道:“三年之期,時間緊迫。咱們可得加緊時間,練成數萬精兵。練兵先練將,現在,我們接著講練兵第三原則,平等權利,即要官兵平等、軍民平等、瓦解敵軍。

    “所謂官兵平等,是指軍官與士卒都是軍人,只有職務上的區別,享有同等的軍人權利。為此,軍官應與士兵同吃、同住、同行,不應享受超常規的待遇。

    “例如,軍官坐轎,士兵抬轎,再如,軍官吃小灶,士兵餓肚子。這種行為都應堅決禁止。太平軍中,軍官要把戰馬讓給傷員騎,讓病號先吃飯,這就是官兵平等。

    “至於軍民平等,也不難理解。軍來自民,軍源於民,閒時為民,戰時為軍。楊秀清規定,太平軍借宿百姓家中,吃飯不得坐主位,睡覺不準睡主臥,未嘗不是軍民平等的表現。

    “軍人不能凌駕在百姓之上,必須親近百姓,依靠百姓,為了百姓。軍隊也要承擔生產建設、宣傳教育等非戰鬥職能。譬如,可以閒時幫助農民幹農活,組織多餘兵力屯田。每當攻下一城,應大力宣傳我軍主張,招納賢才加入我軍。

    “至於分化瓦解敵軍,則應注重三類人員,即太平軍、清軍、知識分子。我方力量弱,敵方力量強。在今後一段相當長的時間內,我們得注重從敵軍中繳獲武器、給養,得注重從敵軍俘虜中補充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