萌俊 作品

第750章 臨時應急條例

    麥理斯揹負雙手,站起身,繞出辦公桌,緩緩道:“至於廉記的槍,我會指定一個臨時應急條例,授權廉政公署在緊急情況下,向港督府申請之後,可以攜帶槍支裝備行動…並且在廉政公署設立槍房、槍械則從軍庫調取,和警隊、海關、懲戒署一樣。”

    “擁槍權”說大很大,說小很小。

    如果一個行政部門想要配槍,一般而言,就遭遇到很大阻力,而且幾乎不可能,就算最終成功也要費就很大力氣,花幾年時間走程序。

    可如果港督批准的話,事情就很好辦很多。

    畢竟,當今港督還是全港最高統治者,擁有很強的權利,為紀律部門配槍不算什麼。

    當然,如果是要直接修改廉政公署的職權,在《廉政公署條例》當中增添“擁槍權”。

    那就要正式經過立法局的修例會議,搞不好又是一場修例風波,而且消耗時間很長。

    麥理斯可不會把一件蠢事做兩遍,索性不更改《廉署條例》,直接以增添個“臨時應急條例”的方式,賜予廉署“擁槍”權。

    要知道,“臨時”範圍內的條例,可以不經立法局投票,直接由港督、立法局長簽字、便可實行。

    可以說,港督想要做一件事情很容易,阻止港督做一件事情才很難。全港也就警隊實力能阻擋!

    而像“臨時條例”這類小權利的修改,警隊連阻攔的機會都沒,港督便可打擦邊球迅速實施。能把港督都逼到打擦邊球的地步,也足見警隊實力。

    “thankyou,sir!”亨利激動的抬手敬禮,出聲道謝。

    雖然,臨時條例只有兩年到三年有效期,但是臨時條例的有效期可以延長,只是沒有正式寫進《廉署條例》內而已。

    只要港島還是英政府統治一天,港督便能大筆一揮,瘋狂延長。

    97後,哪管它洪水滔天!

    條例取消也無所謂。

    至於條例裡的緊急情況,向港督申請之類的話。

    亨利壓根就當作沒聽見,只聽到設立槍房,裝備和警隊、海關等看齊。

    畢竟,只要有港督支持廉記一天,那麼廉記就能二十四小時配槍,因為不管是什麼情況下,他都可以說屬於緊急情況,向港督申請過,港督更不會拒絕。

    當然,廉記武器看齊是指基礎配槍,手槍。

    警隊的特別行動隊,特殊職能類武器裝備,自然不可能給廉記配。

    海關的緝私艇、懲戒署的水炮車,給廉記廉記也不愛要。

    “你知道,我這麼支持你是為什麼,祖家保守派對我有很大意見。”

    此刻,港督盯著亨利講道:“我必須要做點成績給祖家的保守派看看,否則祖家可能會派人到港島,前來監督我的工作。雖然是監督、不是問責!但是我的權利也必將受到限制,很多榮耀將會遠去。”

    “所以我支持你,支持你搞點大的!”麥理斯沉聲說道。

    本來是亨利主動來找他要求行動,麥理斯決定走一步看一步,支持支持廉記。

    沒想到,廉記一招就給人打趴下了!

    而祖家又傳出要派人到港島監督、視察工作的消息。